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华信新材: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2017-11-30  

						证券代码:300717                证券简称:华信新材             公告编号:2017-009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17 年 10 月 13 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17]1828 号
文《关于核准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江苏华信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600 万股,
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4.24 元,股款以人民币缴足,计人民币 227,840,000.00 元,
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人民币 27,833,823.89 元后,
净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 200,006,176.11 元,上述资金于 2017 年 11 月 1 日到位,业经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瑞华验字【2017】第 01460016 号《验
资报告》。
    二、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为抢抓市场机遇,公司自筹资金先期建设本次募投项目,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利用募
集资金置换已投入的自筹资金,其他部分再按计划投入上述项目的后续建设。截至 2017
年 10 月 31 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计人民币
8,612.32 万元,具体运用情况如下:

                                                       截至 2017 年 10 月 拟置换金
    序                      总投资额    募集资金承诺
             项目名称                                  31 日止以自筹资 额
    号                                    投资总额
                                                        金预先投入金额
         年产 8000 吨智能
    1                       16,152.50      10,671.82           7,943.43 7,943.43
           卡基材项目
         年产 4000 吨功能
    2                        5,903.80       4,903.80             668.89     668.89
         性聚酯薄膜项目
    3    研发中心项目      4,425.00     4,425.00
    合
             ——         26,481.30   20,000.62           8,612.32 8,612.32
    计

    公司已在发行申请文件《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对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资金做出了安排,即公司首次发行募集
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的实际需要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在募
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以募集资金置换该原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截至 2017 年 10 月 31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款项合计为 8612.32 万元,瑞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就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先投入情况进行了核验,并于 2017 年 11 月
22 日出具了《关于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瑞华核字【2017】01460044 号)。
    公司本次拟置换预先投入资金为自筹资金,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帐时
间未超过 6 个月。本次资金置换行为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
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形。
    三、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审议情况和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7 年 11 月 29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
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经全体董事审议表决,一致同意以公司募集资
金 8612.32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17 年 11 月 29 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
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经全体监事审议表决,一致同意以公司募集资
金 8612.32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3、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已经瑞
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项审核并出具鉴证报告,内容及程序符合《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本次资金置换行为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
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8612.32 万元置换公
司截至 2017 年 10 月 31 日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民生证券认为:华信新材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
并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审核,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募集资
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
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保荐机构对华信
新材实施该事项无异议。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监事会关于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
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
    6、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
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1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