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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信新材: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03-28  

						证券代码:300717             证券简称:华信新材          公告编号:2018-012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18
年 3 月 27 日 8:30 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通
知于 2018 年 3 月 16 日以书面、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振斌先生主持,
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就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 2018 年度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实际经营需要,2018 年度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人民币 2.4 亿元(含本
数)综合授信额度。上述银行授信额度主要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具体授信额度以公
司与相关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的协议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本议案
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在不超过综合授信额度的前提下,申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全
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
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授权期限自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至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为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28 日在
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关于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
号:2018-014)。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2017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17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真实、准确的反映了经营层落
实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管理生产经营、执行公司各项制度等方面的工作及取得的成果。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3、审议通过《关于董事、监事 2017 年度薪酬、2018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董事、监事 2017 年度薪酬详见《2017 年年度报告》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和员工情况”中“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董事、监事 2018
年度薪酬方案与 2017 年一致,暂不做调整,未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
取薪酬和津贴;公司的监事以及公司内部董事的薪酬依据其所处岗位、工作年限、绩效
考核结果确定;公司根据本公司所处地区、行业及经营规模,决定将公司独立董事津贴
确认为每年 4 万元(税前),独立董事津贴按年发放。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高级管理人员 2017 年度薪酬、2018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高级管理人员 2017 年度薪酬详见《2017 年年度报告》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中“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 2018 年度薪酬将依据公司盈利水平以及自身职责履行情况确定。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5、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
服务的能力,能够满足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和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董事会同意续聘瑞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授权董事长
根据 2018 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
对此发表了审核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关于续聘 2018 年
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5)。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2017 年年度报告摘
要》(公告编号:2018-016)、《2017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18-017)。《2017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披露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8-018)同时刊登于《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2017 年度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此发表了审核意见;保荐机
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
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计划
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和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
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此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公
司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关于 2017 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8-019)。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9、审议通过《关于<2017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对 2017 年度的工作进行了报告,内容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董事会在 2017
年度的工作情况及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已向董事会提交了《2017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
司 2017 年度财务的实际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64,000,000 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2 元(含税)人民币,共派发现金红利人民
币 12,800,000 元(含税);同时以总股本 64,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
转增 6 股,共计转增 38,400,000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变更为 102,400,000 股。在
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如发生变化,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
进行相应调整。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股东回报规划等
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分别就该预案发表了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关于 2017 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0)。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17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 2018 年 4 月 20 日 14:3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第 1、3、5、6、9、10、11 七项议案及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
于<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共八项议案,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和
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关于召开 2017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3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