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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信新材: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4-11  

						证券代码:300717              证券简称:华信新材            公告编号:2019-013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19 年 4 月 9 日 16:0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9 年 3 月 28
日以书面方式送达。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高维松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
席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就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 2019 年度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 2019 年度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
民币 3 亿元,授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资金贷款、贸易融资等,授信
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在不超过综合授信额度的前提下,申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长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
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授权期限自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至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为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1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关于公司向银行等
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4)。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而作出的
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质性变
更。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
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有关规定的情形。监
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1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关于公司部分募投
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5)。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及规定
进行的合理变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
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1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
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6)。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审议《关于董事、监事 2018 年度薪酬、2019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董事、监事 2018 年度薪酬详见公司《2018 年年度报告》第八节“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中“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董事、监事
2019 年度薪酬方案依据其所处岗位、工作年限、绩效考核结果确定,不再另行支付董事
薪酬;未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和津贴;公司根据所处地区、行
业及经营规模,决定将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确认为每年 4 万元(税前),独立董事津贴按
年发放。
    鉴于本议案与所有监事利益相关,全部为关联监事,回避本议案的表决,故直接提
交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相关业务执业
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本次聘任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续聘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公
司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业务规模,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审计
费用并签署协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1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关于续聘 2019 年
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7)。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1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2018 年年度报告摘
要》(公告编号:2019-018)、《2018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19-019)。《2018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披露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020)同时刊登于《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
行,《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内部控制情况。具
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2018 年度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的相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相关信息披
露义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1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2018 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9-021)。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9、审议通过《关于<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审议了《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该报告完整客观地反映了 2018 年度
监事会履行职责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8 年度监
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 2018
年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以及现金流量。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
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未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1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关于 2018 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2)。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监事会关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 年 4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