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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信新材: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9-04-11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
的态度,认真履行了自身职责,对公司 2018 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各项决策程序、依
法运作情况、财务状况以及内部管理制度、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等进行
了监督和核查,现将公司监事会 2018 年度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2018 年度监事会成员出席监事会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共召开 7 次会议,监事会成员具体出席监事会会议情况如下:

          应出席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姓名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出席会议
            次数     次数       次数
 高维松      7        7          0            0                  否

 杨建成      7        7          0            0                  否

 苗华中      7        7          0            0                  否


    二、2018 年度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7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8项,会议的召集、召开、
出席会议的人数和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
则》等有关规定要求。具体情况如下:
    1、2018 年 2 月 9 日,监事会现场召开第二届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和自有外币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
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2 项议案。
    2、2018 年 3 月 27 日,监事会现场召开第二届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度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续聘 2018 年度审
计机构的议案》等 9 项议案。
    3、2018 年 4 月 25 日,监事会现场召开第二届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4、2018 年 8 月 27 日,监事会现场召开第二届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18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2 项议案。
    5、2018 年 10 月 26 日,监事会现场召开第二届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6、2018 年 11 月 26 日,监事会现场召开第二届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议案》2 项议案。
    7、2018 年 12 月 24 日,监事会现场召开第二届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自有资金购置研发、办公用房的议案》。

    三、监事会对公司2018年度规范运作方面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监事会议事规则》
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监事会的职能,对公司重大决策和决议的形成表决程序进行了审
查和监督,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进行了检查。
    1、公司依法运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列席和出席了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对董事会、股东大会的
召开程序、决议事项、决策程序、董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情况进行了监督。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
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决议内容
及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未发现公司有违法违规行为。公司董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执
行职务时能够以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出发,勤勉尽责,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董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行使职权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损害公司和股
东利益的行为。

    2、2018 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
情况进行了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
体系,报告期内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合法、有效,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得到有效执
行。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
设及运行情况。
    3、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 2018 年度公司财务运作情况进行了有效监督和检查。监事会
认为公司严格遵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财务制度健全、财务状况运行良好。
2018 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
审计报告。
    4、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认为公司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
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未发现募集资金
违规使用情形。
    5、公司关联交易及关联担保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 2018 年度的关联交易及关联担保情况进行审查,2018 年度公司不存
在关联交易及关联担保情况。

    6、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报告期内,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公司严格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
登记制度,在发布定期报告、重大事项等情况下均对信息知情人做登记备案。经核查,
本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违规股票交易的行为。
    2019 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围
绕公司整体经营目标,认真履行监督监察职能,积极列席和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
等相关会议,促进公司各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督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履行
工作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