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华信新材:关于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2019-04-11  

						证券代码:300717             证券简称:华信新材           公告编号:2019-014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9 日召开了第
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度
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
超过人民币 3 亿元综合授信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申请综合授信的基本情况
    根据实际经营需要,2019 年度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综
合授信额度。上述银行授信额度主要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具体授信额度以公司与相
关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的协议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在不超过综合
授信额度的前提下,申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
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
授权期限自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为止。本
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2019 年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全体独立
董事认为: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有良好的盈利能力及偿债能力,取得一定的
综合授信额度,有利于保障公司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对公司经营不存在不利影响。
本次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
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
人民币 3 亿元,授权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同
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