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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信新材: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8-27  

						证券代码:300717              证券简称:华信新材           公告编号:2019-049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6 日召开的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
更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2019 年 4 月 30 日,国家财政部印发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
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企业会
计准则和财会﹝2019﹞6 号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企业 2019 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
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均按财会﹝2019﹞6 号的规定编制执行。
    2、变更日期
    公司按照国家财政部印发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
知》(财会﹝2019﹞6 号)规定的起始日期开始执行。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
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财会〔2019〕6 号的有关规定,其余未变更
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
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5、审批程序
    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6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
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及其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会﹝2019﹞6 号有关规定,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以下主要变动:
    1、资产负债表:
    (1)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二个
项目;
    (2)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二个
项目。
    2、利润表:
    (1)“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项目位置移至“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之后;
    (2)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 号
填列)”。
    3、现金流量表:
    现金流量表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
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明确了“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的填列口径,
“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反映企业发行的除普通股以外分类为权益工具
的金融工具的持有者投入资本的金额。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只涉及财会〔2019〕6 号财务报表列报和调整,不影响公司
净资产、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
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
更,公司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
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
表产生重大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对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计政
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执行变更后的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
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独立董事同意公司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
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相关决策
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8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