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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信新材: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4-11  

						证券代码:300717              证券简称:华信新材            公告编号:2020-023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20
年 4 月 9 日 16:0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0 年 3 月 27 日以
书面方式送达。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范超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就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度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 2020 年度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
民币 4 亿元,授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资金贷款、贸易融资等,授信
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在不超过综合授信额度的前提下,申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长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
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授权期限自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至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11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关于公司向银行等
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0)。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及规定
进行的合理变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
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11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1)。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对《监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是为
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
效地履行监督职责,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
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11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监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关于监事 2019 年度薪酬确认及 2020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监事 2019 年度薪酬详见公司《2019 年年度报告》第九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和员工情况”中“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2020 年度公司监事
薪酬将在 2019 年度薪酬基础上,根据公司经营业绩、个人所处岗位工作业绩等方面综
合确定,不另外领取监事薪酬。
    鉴于本议案所有监事均为关联监事应回避表决,故本议案直接提交 2019 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聘任 2020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相关业务
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本次聘任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
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业务规模,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
确定审计费用并签署协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11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关于聘任 2020 年
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2)。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 2019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
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
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11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2019 年年度报告摘
要》(公告编号:2020-013)、《2019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0-014)、《2019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披露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15),同时刊登于《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
行,《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内部控制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
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2019 年度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的相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用途等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11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2019 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0-016)。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9、审议通过《关于<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完整客观地反映了 2019 年度监
事会履行职责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 2019
年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以及现金流量。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
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未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11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关于 2019 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7)。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监事会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 年 4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