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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信新材:董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杨雪2021-04-08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

                                    (杨雪)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本人作为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
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
在 2020 年度工作中,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
对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0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0 年度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计召开董事会会议 5 次、股东大会 1 次,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
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
会议决议合法有效。本人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股东大会会议事规则》
的规定和要求,亲自出席了所有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未发生委托他人出席和缺席会议的
情况。本人对各次董事会相关议案均认真审议,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对会
议的各项议案均以科学、审慎的态度行使了审议权和表决权,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
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本人对 2020 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
及重大事项未提出异议,对各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除董事薪酬回避外均投了赞成
票。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根据相关法律法规
和规章制度,对公司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进行认真了解,依据专业能力和经验发表了
客观、公正、独立的意见。报告期内对董事会审议的以下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1、2020 年 4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共审议 18 项议案,本人
就关于 2020 年度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会计政策变更、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 2019 年度薪酬确认及 2020 年度薪酬方案、聘任 2020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2019 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拟增加公司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2019 年度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就关于
聘任 2020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2、2020 年 8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共审议议案 2 项,本人
就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2020 年半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2020 年 12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共审议议案 1 项,本
人就关于研发中心项目延期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任委员,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积极组织参与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依据公司经营目标完成情况,结合董事、监事、经营管理层分管工作范围、主要职责及
个人绩效等,对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的薪酬进行了考核,忠实履行了专门委员会
委员的职责。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对现任人员进行持续关注,保证其任职
期间任职资格合法、有效,以规范公司运作,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的职责。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履行职责,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公司高管人员及相关工
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积极通过董事会、股东大会和其他会议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
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执行情况等,随时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
影响和公司信息的披露工作,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为公司决策提供了科学、客观的保
障。

       五、培训与学习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学习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相关的法律、法
规和规章制度,积极参加深交所、证监会等组织的培训,加深对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
尤其是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增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方面的法规的认识和理
解,切实加强对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能力。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独立公正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积极关注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及
时了解公司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认真
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及时进行调查,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了解,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
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
体股东的利益。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要求,确保
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七、其他工作
    1、报告期内,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报告期内,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3、报告期内,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2021 年,本人将继续秉承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进一步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
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合作,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
议,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以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