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信新材: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5-01
证券代码:300717 证券简称:华信新材 公告编号:2021-030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振斌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
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
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就以下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 2 名拟激励对象在授予日前离职,因此
须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后,激励对象人数由 79
人调整为 77 人,授予数量由 128 万股调整为 126 万股。除此之外,授予激励对象及其
所获授权益数量与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一致。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关于调整 2021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2)。
2、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和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
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董事会确定 2021 年 4 月 30
日为授予日,授予 77 名激励对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合计 126 万股。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
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3)。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其他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