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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信新材: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计划减持完毕的公告2021-07-27  

                        证券代码:300717                    证券简称:华信新材       公告编号:2021-043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计划减持完毕的公告

    股东苏州国发智富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30 日在巨潮资
讯网上披露了《关于特定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41)。
公司股东苏州国发智富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苏州国发”)计划通过
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 210,580 股,即不超过公司
目前总股本的 0.2056%。减持期间为自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之日起的 6 个月内,其中:
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之后进行(2021
年 7 月 5 日——2021 年 12 月 29 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
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进行(2021 年 7 月 21 日——2021 年 12 月 29 日)。
    近日公司收到苏州国发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其本次减持计
划已完成。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苏州国发
本次减持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苏州国发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占总股本比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元/股)     (股)      例(%)
                       2021 年 7 月 21 日至
                                                 16.17       105,300       0.1028
                        2021 年 7 月 22 日
苏州国发   集中竞价
                       2021 年 7 月 23 日至
                                                 16.22       105,280       0.1028
                        2021 年 7 月 26 日
                         合    计                            210,580       0.2056
    注:表格中如出现合计数与所列数值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计算所致。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持股数量(股)                持股数量(股)
                                                 比例(%)                         比例(%)
 苏州国发        无限售流通股     210,580         0.2056            0                 0

            合    计              210,580         0.2056            0                 0

    注:上述股东所持公司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二、其他情况说明

    1、苏州国发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
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亦不存在违反做出的
相关承诺规定的情况。
    2、苏州国发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
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3、截至本公告日,苏州国发本次减持计划已完成。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
减持计划和相关承诺一致,不存在违规行为。
    三、备查文件

    1、苏州国发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