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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信新材:关于特定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2022-03-19  

                        证券代码:300717              证券简称:华信新材          公告编号:2022-002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特定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股东常熟市中科虞山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截至 2022 年 3 月 18 日,常熟市中科虞山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
称“常熟中科”)持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 251,864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246%。

    2、常熟中科因资金需求原因,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
超过 251,864 股,即不超过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246%。减持期间为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
起的 3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
进行,且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8 日收到公司上述股东的《股票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
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常熟市中科虞山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2、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
    常熟中科持有公司股份 251,864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246%。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票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

    3、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常熟中科拟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251,864 股,即不超
过公司总股本的 0.246%。若公司于拟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
事项,将对拟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价格: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
    5、减持方式: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6、减持期间:减持期间为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的 3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进行减持,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进行(2022 年 4 月 13 日——
2022 年 6 月 18 日)。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1、股份限制流通及自愿锁定承诺
    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管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以任何理由要求公司回购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关于持股及本次减持意向的承诺
    (1)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应当在首次卖出的 15 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
所报告减持计划,在证券交易所备案并予以公告(减持计划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拟减持
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区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等);在预先披露的减
持时间区间内,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披露减持进展情况。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后,在两
个交易日内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予公告;在预先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内,未实施减持
或者减持计划未实施完毕的,在减持时间区间届满后的两个交易日内向证券交易所报
告,并予公告。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
的 1%;
    (2)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合计
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3)持股锁定期届满且能够及时有效地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开承诺的
各项义务。
    (4)在持股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可以根据自身的经营或投资需求在符合法律法
规及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减持所持公司股份的 100%。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的每股净资产的价格。
    (5)应提前将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并由公司及时
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方可减持股份。减持交易应在公告之日起 6 个
月内完成,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减持
期限届满后,若拟继续减持股份的,则需重新履行公告程序。
    常熟中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择
机决定是否全部或部分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常熟中科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
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3、本次减持计划将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备查文件
    1、常熟中科出具的《股票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