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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信新材: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9-30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文件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我们对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的
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和审议表决程序合
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提名是在提名人
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并已
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提名合法有效;公司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担任上
市公司董事的条件,具备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
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也未曾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处
罚和惩戒。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提名李振斌先生、李明澈先生、李军先生、束珺女士、蒋峰先
生、古淑敏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刘涛先生、李包产先
生、牟宏宝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刘涛先生、李包产先生、牟宏宝先生已取得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
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以下无正文)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文件


(此页无正文,为《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路国平                        冯巧根                                  杨   雪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