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华信新材: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2023-04-12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作为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
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查并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拟续聘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
师业务,长期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
养,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相关专项审计工作的要求,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
勤勉尽责,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很好地履行了外部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
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我们一致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
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
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刘   涛                      李包产                         牟宏宝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