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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信新材: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路国平)2023-04-12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2 年度述职报告

                                 (路国平)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制度的规定,本人作为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认真履行职责,出席了 2022 年度相关会议,对董事会的相
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勤勉尽责,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
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2 年度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2 年度,公司召开 2 次股东大会,第三届董事会共召开 5 次。本人按规定亲自出
席了所有应出席的董事会、股东大会。
    报告期内,按照《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本人认真审阅
会议材料,充分发挥专业知识,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以谨慎的态度
行使表决权,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对参加的各次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除董事薪酬回避外)均投了赞成票。

    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
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1、2022 年 4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共审议 13 项议案,本
人就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021 年度薪酬确认及 2022 年度薪酬方案、续聘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司内部控制
自我评价报告、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 年)股东回报规
划》、2021 年度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就关于续聘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2、2022 年 6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共审议 3 项议案,本
人就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
性股票、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等事项发表了独
立意见。

    3、2022 年 8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本人就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
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22 年 9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共审议议案 4 项,本
人就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了
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召集和主持会议,对公司定期报告、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续聘会
计师事务所、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事项进行审议,认真听取管理层对公司生产
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积极与外部审计机构联系沟通,与外部审计人员
就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沟通,在年度财务报告编制及审计过
程中认真履行了监督、核查的职责,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同时
本人作为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积极参与制定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的薪酬标准并进行考核,忠实履行了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四、培训与学习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注重学习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最新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
制度,积极参加监管部门、交易所及公司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全面了解上市公
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加强对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投资
者的合法权益的理解和认识,提高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的能力。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同
时始终坚持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进一步提高
专业水平,加强与公司管理层的沟通,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健经营、
创造良好业绩。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
度,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完成公司的信
息披露工作。

    六、其他工作
    1、报告期内,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报告期内,不存在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报告期内,不存在独立聘用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已届满,不再继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一
职。感谢公司董事会及相关人员在本人工作中给予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
    特此报告!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