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盛轴承: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1-27
证券代码:300718 证券简称:长盛轴承 公告编号:2021-004
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1年1月26日14: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1月25日以
邮件及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期限要求。会议由监事会
主席王伟杰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
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于2020年12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2
月23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
露的《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60)。
由于授信银行要求调整部分担保条款,公司拟对部分担保条款进行调整,具体情况
如下:
调整前 调整后
公司本次担保的最高金额不超过人民 公司本次担保的最高金额不超过人民
币4,080万元(公司持有其51%股权,以 币8,000万元;安徽长盛的其他股东嘉
持股比例为限);安徽长盛的其他股东 善智全贸易有限公司以其全部财产按
嘉善智全贸易有限公司按其持股比例 其持股比例为本次担保提供相应反担
提供相应担保。 保。
除上述调整外,其他担保条款内容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
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为控
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5)。
表决结果:3票同意,占有表决权监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
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编号:
2021-007)、《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编号:2021-008)。
表决结果:3票同意,占有表决权监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旨在
保证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股权激励计划规范运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保证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进一
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建立股东与公司管理人员之间
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公
告编号:2021-009)。
表决结果:3票同意,占有表决权监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以上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初步核查后,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的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
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
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
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符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
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
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对
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公告编号:2021-010)。
表决结果:3票同意,占有表决权监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 年 1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