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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长盛轴承: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5-17  

                        证券代码:300718           证券简称:长盛轴承         公告编号:2022-039

                   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受新冠疫情管控要求影响,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以视频通讯方式)
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5 月 17 日(星期二)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5 月 17 日(星期二)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5 月 17 日(星期二)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受浙江省嘉善县疫情防控要求影响,本次会议以视频通
讯会议的方式召开,设置线上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以视频通讯方式)投票和网络
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孙志华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
则(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因疫情防控影响并结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监管政策,本次股东大会的召
开方式进行了调整,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13 日披露的《关于因疫情
防控调整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相关事项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22-038)。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为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公司股东通过视频通讯方式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
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通过视频通讯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
司董事会聘请的律师通过视频通讯方式列席本次会议并进行见证。通过视频通讯
方式参会或列席会议的前述人员视为参加现场会议。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以视频通讯方式)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3人,代表股份
205,481,26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9.1339%。
   其中:通过现场(以视频通讯方式)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205,469,069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9.129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12,2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41%。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以视频通讯方式)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4,554,689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5324%。
    其中:通过现场(以视频通讯方式)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4,542,489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528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12,2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41%。
    3、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以视频通讯方式)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
决,与会股东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05,474,269 股,占出席会议全体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的 99.9966%;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全体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弃权 7,000 股,占出席会议全体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3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547,68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的 99.8463%;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弃权 7,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1537%。
    2、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含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05,474,269 股,占出席会议全体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的 99.9966%;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全体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弃权 7,000 股,占出席会议全体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3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547,68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的 99.8463%;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弃权 7,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1537%。
    3、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05,474,269 股,占出席会议全体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的 99.9966%;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全体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弃权 7,000 股,占出席会议全体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3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547,68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的 99.8463%;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弃权 7,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1537%。
    4、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05,474,269 股,占出席会议全体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的 99.9966%;反对 7,000 股,占出席会议全体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34%;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全体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547,68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的 99.8463%;反对 7,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的 0.153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5、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关联股东曹寅超回避,同意 196,564,269 股,占出席会议全体
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964%;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全体非关联
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弃权 7,000 股,占出席会议全体非关联股
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3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547,689 股,占出席会议的非关联中小股东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8463%;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非关联中小股东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的 0.0000%;弃权 7,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非关联中小股东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的 0.1537%。
    6、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监事 2022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05,474,269 股,占出席会议全体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的 99.9966%;反对 7,000 股,占出席会议全体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34%;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全体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547,68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的 99.8463%;反对 7,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的 0.153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05,474,269 股,占出席会议全体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的 99.9966%;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全体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弃权 7,000 股,占出席会议全体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3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547,68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的 99.8463%;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弃权 7,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1537%。
    8、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05,474,269 股,占出席会议全体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的 99.9966%;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全体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弃权 7,000 股,占出席会议全体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3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547,68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的 99.8463%;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弃权 7,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1537%。
    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05,474,269 股,占出席会议全体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的 99.9966%;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全体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弃权 7,000 股,占出席会议全体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3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547,68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的 99.8463%;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弃权 7,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1537%。
    10、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05,474,269 股,占出席会议全体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的 99.9966%;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全体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弃权 7,000 股,占出席会议全体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3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547,68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的 99.8463%;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弃权 7,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1537%。

    三、其他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大会上作了述职报告。独立董事述职
报告全文已于 2022 年 4 月 22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委派徐梦灵、王雅峥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
视频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
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5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