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盛轴承: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解除限售及归属条件成就相关事项之补充独立财务顾问报告2022-06-23
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一期解除限售及归属条件成就相关事项
之
补充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2 年 6 月
目录
一、释义........................................................................................................................ 3
二、声明........................................................................................................................ 5
三、基本假设................................................................................................................ 6
四、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 7
五、备查文件及咨询方式 ........................................................................................... 8
(一)备查文件 ........................................................................................................ 8
(二)咨询方式 ........................................................................................................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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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释义
长盛轴承、本公司 、
指 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
《激励计划》、本 激
指 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励计划、本计划
公司根据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条件和价格,授予激励对象一定数量的公司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指 股票,该等股票设置一定期限的限售期,在达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
限售条件后,方可解除限售流通
符合本激励计划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在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按约定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指
比例分次获得并登记的本公司股票
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获得限制性股票的公司(含子公司)高级管理人
激励对象 指
员、行政级别科长以上的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骨干和业务骨干
授予日 指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日期
授予价格 指 公司授予激励对象每一股限制性股票的价格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授予之日起到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
有效期 指
股票全部解除限售/归属或回购/作废失效的期间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被禁止转让、用于担
限售期 指
保、偿还债务的期间
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后,激励对象持有的第一类限制性
解除限售期 指
股票可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期间
根据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所获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所必需满足
解除限售条件 指
的条件
等待期 指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至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可归属日之间的时间段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满足获益条件后,上市公司将股票登记至激
归属 指
励对象账户的行为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设立的,激励对象为获得第二类激励股票所需满
归属条件 指
足的获益条件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满足获益条件后,获授股票完成登记的日
归属日 指
期,必须为交易日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 指 《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
《自律监管指南》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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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交易所、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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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声明
本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报告特作如下声明:
(一)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所依据的文件、材料由长盛轴承提供,本计划所
涉及的各方已向独立财务顾问保证:所提供的出具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所依据
的所有文件和材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任何遗漏、虚假或
误导性陈述,并对其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负责。本独立
财务顾问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风险责任。
(二)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旨在《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
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解除限售及归
属条件成就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基础上,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第一期解除限售及归属条件成就相关事项出具补充意见,不构成对长盛
轴承的任何投资建议,对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做出的任何投资决策而可能产生
的风险,本独立财务顾问均不承担责任。
(三)本独立财务顾问未委托和授权任何其它机构和个人提供未在本独立财
务顾问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四)本独立财务顾问提请上市公司全体股东认真阅读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
关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
(五)本独立财务顾问本着勤勉、审慎、对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尽责的态度,
依据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涉及的事项进行了深入调查
并认真审阅了相关资料,调查的范围包括上市公司章程、薪酬管理办法、相关
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相关公司财务报告、公司的生产经营计划等,并和上
市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有效的沟通,在此基础上出具了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并对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系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
则》《自律监管指南》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根据上市公司提供
的有关资料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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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基本假设
本财务顾问所发表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系建立在下列假设基础上:
(一)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无重大变化;
(二)本独立财务顾问所依据的资料具备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
性;
(三)上市公司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出具的相关文件真实、可
靠;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不存在其他障碍,涉及的所有协议能够得
到有效批准,并最终能够如期完成;
(五)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涉及的各方能够诚实守信的按照激励计划
及相关协议条款全面履行所有义务;
(六)无其他不可预计和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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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根据公司提供的相关文件,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数量由 795,226 股
更正为 795,209 股,相关内容更正情况如下:
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激励对象人数为 66
人,归属数量为 795,209 股,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具体如下:
本次归属前已获 本次可归属 本次归属数量占
姓名 职务 授限制性股票数 限制性股票 已获授限制性股
量(股) 数量(股) 票的百分比
行政级别科长以上的中层管理人
员、核心技术骨干和业务骨干 2,945,250 795,209 27.00%
(66人)
合计(66人) 2,945,250 795,209 27.00%
经核查,本次对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数量的更正系由于公司工作人员失
误而导致本次归属数量披露有误所致。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对本次归属的第
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的更正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不影响已履行的归属程序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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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备查文件及咨询方式
(一)备查文件
1、《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2、《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3、《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5、《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6、《上海 荣正投 资咨询 股份有限 公司关 于浙江长 盛滑动 轴承股 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解除限售及归属条件成就相关事项之独立财
务顾问报告》
7、《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更正
公告》
(二)咨询方式
单位名称: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经 办 人:吴慧珠
联系电话:021-52583136
传 真:021-52583528
联系地址:上海市新华路 639 号
邮 编:200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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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长盛滑动轴
承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解除限售及归属条件成就相
关事项之补充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的签字盖章页)
经办人:吴慧珠
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6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