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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长盛轴承: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暨副董事长股份减持计划提前终止的更正公告2023-02-27  

                        证券代码:300718              证券简称:长盛轴承           公告编号:2023-003

                    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暨副董事长股份减持计划提前终止
                                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24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
   行动人暨副董事长股份减持计划提前终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2)。经检
   查,发现《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暨副董事长股份减持计划提前终止的公告》
   存在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事项未予以详细说明等情况,现予以更正,具体情况如
   下:


    更正前:
    “特别提示
       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4 日披露了《关于大股东及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
   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110),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暨副董事长褚晨剑先
   生计划在该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或者在该公
   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5,960,21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2%)。
       2022 年 12 月 23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比例超
   过 1%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113),其中褚晨剑先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 149
   万股,减持比例为 0.50%。
       2023 年 1 月 13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超过 1%暨
   控股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01),其中褚晨剑先生通过
   大宗交易方式减持 130 万股,减持比例为 0.44%。”
    更正后:
 “特别提示
    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4 日披露了《关于大股东及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
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110),公司控股股东孙志华先生及一致行动人褚晨剑先
生因个人资金需求,计划在该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
价方式,或者在该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
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11,920,42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4%)。
    2022 年 12 月 23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比例超
过 1%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113),控股股东孙志华先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
持 298 万股,减持股数占总股本比例为 1%,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褚晨剑先生通过
大宗交易方式减持 149 万股,减持股数占总股本比例为 0.50%。
    2023 年 1 月 13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超过 1%暨
控股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01),控股股东孙志华先生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 298 万股,减持股数占总股本比例为 1%,孙志华先生本
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褚晨剑先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
130 万股,减持股数占总股本比例为 0.44%。
    公司于近日收到褚晨剑先生的《关于提前终止减持计划的告知函》,褚晨剑先
生决定提前终止本次减持计划,未完成减持的股份在剩余减持计划期间内将不再减
持。因此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控股股东孙志华先生及一致行动人褚晨剑先生本次减
持计划均已实施完毕,共减持股份 875 万股,减持总股数占总股本合计比例为
2.94%。”



 更正前: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2022 年 12 月 20 日至 2023 年1 月 12 日,褚晨剑先生累计减持公司股票 2,79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94%。
    以下为褚晨剑先生减持的具体情况: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万股)        (%)
 褚晨剑       大宗交易     2022-12-20        23.97         149.00        0.50
                                2023-01-12        23.39         130.00           0.44
               集中竞价交易          -            -             -            -
                  合   计            -            -            279.00            0.94
   注:通过大宗交易减持的股份来源为长盛轴承协议转让股份、公司派发的股票股利。”

    更正后: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2022 年 12 月 20 日至 2023 年 1 月 12 日,孙志华先生累计减持公司股票 596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2022 年 11 月 28 日至 2023 年 1 月 12 日,褚晨剑先生
   累计减持公司股票 279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94%。
        以下为股东减持的具体情况:
                                                                         减持股数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占总股本
                                              (元/股)    (万股)
                                                                         比例(%)
                 大宗交易      2022-12-20        21.90         298.00         1.00
    孙志华     集中竞价交易    2023-01-12        24.32         298.00         1.00
                  合   计            -            -            596.00         2.00
                               2022-11-28         23.97        149.00            0.50
                 大宗交易
                                2023-01-12        23.39        130.00            0.44
    褚晨剑
               集中竞价交易          -            -            -             -

                  合   计            -            -            279.00            0.94
    注:孙志华先生减持的股份来源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股份及派发的股票股利,褚晨剑先生减
持的股份来源为长盛轴承协议转让股份、公司派发的股票股利。”



    更正前: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数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数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数量(万股)             数量(万股)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1,485.00        4.98       1,206.00            4.05
   褚晨剑
               其中:无限售
                                    371.25        3.74         204.00            0.69
               条件股份
                     有限售
                                   1,113.75         1.24      1,002.00          3.36
               条件股份
    注:根据相关规定于 2023 年重新计算褚晨剑先生当年度可转让股份的法定额度,本次减持后持
有无限售流通股数量及比例已据此调整,为截至本公告日的最新数据。”

    更正后: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数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数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数量(万股)             数量(万股)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10,121.0781          33.96    9,525.0781          31.96

   孙志华      其中:无限售
                                2,530.2695         8.49    2,157.7695           6.24
               条件股份
                     有限售
                                7,590.8086        25.47    7,367.3086          24.72
               条件股份

               合计持有股份     1,485.0000          4.98    1,206.0000          4.05

               其中:无限售
    褚晨剑                         371.2500        1.24       204.0000          0.69
               条件股份
                     有限售
               条件股份         1,113.7500         3.74     1,002.0000          3.36

    注:根据相关规定于 2023 年重新计算孙志华先生、褚晨剑先生当年度可转让股份的法定额度,
本次减持后持有无限售流通股数量及比例已据此调整,为截至本公告日的最新数据。”



    更正前
    “二、其他说明
        1、褚晨剑先生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及提前终止未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褚晨剑先生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及时履行了信息披
    露义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的实施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本
    次实际减持股份总数未超过计划减持数量,本次减持计划提前终止后,未完成减持
    的股份在减持计划期间内将不再减持。”
更正后
“二、其他说明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孙志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褚晨剑先生本次
减持计划实施均已完毕。孙志华先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 298 万股,通过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减持 298 万股,减持总股数占总股本比例为 2%,褚晨剑先生通过大宗交
易方式减持 279 万股,减持总股数占总股本比例为 0.94%。控股股东孙志华先生及
其一致行动人褚晨剑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共减持股份 875 万股,减持总股数占总股本
合计比例为 2.94%。控股股东孙志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褚晨剑先生本次减持计划
的实施及提前终止未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
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控股股东孙志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褚晨剑先生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
规定进行了预披露,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的实
施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本次实际减持股份总数未超过计划减持数量,
本次减持计划提前终止后,未完成减持的股份在减持计划期间内将不再减持。”


更正前:
    “1、褚晨剑先生出具的《关于提前终止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更正后
  “1、孙志华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进展的告知函》
    2、褚晨剑先生出具的《关于提前终止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由此给投资者造成不便,公司深感
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公司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文件的
审核工作,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特此公告。
                                             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 2 月 27 日
附件:

                      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暨副董事长股份减持计划提前终止的公告
                                 (更正后)
   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暨副董事长褚晨剑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
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4 日披露了《关于大股东及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
   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110),公司控股股东孙志华先生及一致行动人褚晨剑先
   生因个人资金需求,计划在该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
   方式,或者在该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
   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11,920,42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4%)。
         2022 年 12 月 23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比例超
   过 1%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113),控股股东孙志华先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
   298 万股,减持股数占总股本比例为 1%,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褚晨剑先生通过大
   宗交易方式减持 149 万股,减持股数占总股本比例为 0.50%。
         2023 年 1 月 13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超过 1%暨
   控股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01),控股股东孙志华先生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 298 万股,减持股数占总股本比例为 1%,孙志华先生本
   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褚晨剑先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
   130 万股,减持股数占总股本比例为 0.44%。
         公司于近日收到褚晨剑先生的《关于提前终止减持计划的告知函》,褚晨剑先
   生决定提前终止本次减持计划,未完成减持的股份在剩余减持计划期间内将不再减
   持。因此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控股股东孙志华先生及一致行动人褚晨剑先生本次减
   持计划均已实施完毕,共减持股份 875 万股,减持总股数占总股本合计比例为 2.94%。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9 号)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2022 年 12 月 20 日至 2023 年 01 月 12 日,孙志华先生累计减持公司股票 596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2022 年 11 月 28 日至 2023 年 1 月 12 日,褚晨剑先生累
   计减持公司股票 279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94%。
        以下为股东减持的具体情况:
                                                                          减持股数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占总股本
                                             (元/股)     (万股)
                                                                          比例(%)
                 大宗交易      2022-12-20         21.90        298.00         1.00
    孙志华    集中竞价交易     2023-01-12         24.32        298.00         1.00
                  合   计           -                 -        596.00         2.00
                               2022-11-28         23.97        149.00         0.50
                 大宗交易
                               2023-01-12         23.39        130.00         0.44
    褚晨剑
              集中竞价交易           -                -               -          -
                  合   计            -                -        279.00         0.94
    注:孙志华先生减持的股份来源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股份及派发的股票股利,褚晨剑先生减
持的股份来源为长盛轴承协议转让股份、公司派发的股票股利。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数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数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数量(万股)             数量(万股)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10,121.0781       33.96    9,525.0781          31.96
              其中:无限售
   孙志华                      2,530.2695         8.49    2,157.7695           6.24
              条件股份
                    有限售
                               7,590.8086        25.47    7,367.3086          24.72
              条件股份
              合计持有股份     1,485.0000         4.98    1,206.0000           4.05
              其中:无限售
   褚晨剑                         371.2500        1.24       204.0000          0.69
              条件股份
                    有限售
                               1,113.7500         3.74    1,002.0000           3.36
              条件股份
    注:根据相关规定于 2023 年重新计算孙志华先生、褚晨剑先生当年度可转让股份的法定额度,
本次减持后持有无限售流通股数量及比例已据此调整,为截至本公告日的最新数据。

    二、其他说明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孙志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褚晨剑先生本次减持
计划实施均已完毕。孙志华先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298万股,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减持298万股,减持总股数占总股本比例为2%,褚晨剑先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279
万股,减持总股数占总股本比例为0.94%。控股股东孙志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褚晨剑
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共减持股份875万股,减持总股数占总股本合计比例为2.94%。控股股
东孙志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褚晨剑先生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及提前终止未违反《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
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控股股东孙志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褚晨剑先生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
进行了预披露,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的实施情况与
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本次实际减持股份总数未超过计划减持数量,本次减持计划
提前终止后,未完成减持的股份在减持计划期间内将不再减持。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
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孙志华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进展的告知函》
    2、褚晨剑先生出具的《关于提前终止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 2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