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达维尔: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2019-03-22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安达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北京安达维尔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达维尔”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
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对安达维尔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的限售流通股申请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现将核查情况
及核查意见发表如下: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和股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827 号文核准《关于核准北
京安达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安达维尔获准向社会
公开发行 4,2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实际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2.19 元/股。经深
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北京安达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创业板上市交易的公
告》(深证上[2017]714 号)批准,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股票简称“安达维尔”,股票代码“300719”;其中本次公开发行的
4,200.00 万股股票于 2017 年 11 月 9 日起上市交易,上市后公司总股本为
16,800.00 万股。
2018 年 5 月 9 日,公司实施完成了 2017 年权益分派方案,以当时公司总
股本 16,800.00 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 股,共新
增股份 8,400.00 万股。
2018 年 5 月 10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的
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18 年 6 月 1 日,公司第一
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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励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公司向 63 名激励对象授予 138.00 万股限制性股票。
2018 年 11 月 16 日,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减少注册资本、修
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公司总股本减少 5.25 万股。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 25,332.75 万股,其中:首发前限售股数量为
12,130.85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7.89%;高管锁定股 5,736.52 万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 22.64%;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7,332.64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8.95%。
二、有关股东所作出的限售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 2 名股东分别为:常都喜、刘军。
1、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承诺
公司股东常都喜承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次发行前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
购该部分股份。并且,本人于 2016 年 3 月 25 日认购的 120 万股自完成增资工
商变更登记之日(即 2016 年 3 月 26 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人管理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本人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该部
分股份。
公司股东刘军承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且
自完成增资工商变更登记之日(即 2016 年 3 月 26 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
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次发行前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
部分股份。
承诺期限届满后,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或转让。
2、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承诺与上市公告书
中做出的承诺一致。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各项限售承诺。
4、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资金的情形,
上市公司也未对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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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可上市流通日期为 2019 年 3 月 26 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 630.00 万股,占总股本的 2.49%,实际可
上市流通数量为 450.00 万股,占总股本的 1.78%。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的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股
序 股东名 持有限售股占公 本次上市流通数
持有限售股数量 备注
号 称 司总股本的比例 量
常都喜于 2019 年 1 月
24 日辞任董事,6 个月
内不得转让所持股份,
1 常都喜 180.00 0.71% -
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自
2019 年 7 月 24 日起可
以转让
2 刘军 450.00 1.78% 450.00
合计 630.00 2.49% 450.00
4、公司董事会承诺将监督相关股东在出售股份时严格遵守承诺,并在定期
报告中持续披露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四、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万股
股份
股东名称 本次上市前 变动数 本次上市后
类型
赵子安 8,981.75 - 8,981.75
北京安达维
尔管理咨询 2,519.10 - 2,519.10
有限 有限公司
售条
刘军 450.00 -450.00 -
件的
流通 常都喜 180.00 - 180.00
股份 2018 年限
制性股票激
132.75 - 132.75
励计划激励
对象
3
股份
股东名称 本次上市前 变动数 本次上市后
类型
高管锁定持
5,736.52 - 5,736.52
股
小计 18,000.11 -450.00 17,550.11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
7,332.64 +450.00 7,782.64
股份
总股本 25,332.75 - 25,332.75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安达维尔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与本
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本保荐机构对安达维尔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相关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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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安达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陈熙颖 孙鹏飞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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