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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安达维尔: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19-04-09  

						证券代码:300719            证券简称:安达维尔        公告编号:2019-035



                     北京安达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8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2、公司独立董事陈武朝、徐阳光、樊尚春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
职。
    3、请股东提前做好参会登记。


    北京安达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于 2019 年 5 月 8
日(星期三)召开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 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北京安达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8日(星期三)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5月8日(星
期三)9:30-11:30,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5月7日(星期
二)15:00至2019年5月8日(星期三)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
方式。
    (1)现场投票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
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
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
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
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9年4月26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2019年4月26日(星期五)下午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
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可以以书面
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北京市顺义区仁和地区杜杨北街19号5幢三层第二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会议提案如下:
    1、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陈武朝、徐阳光、樊尚春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2、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审议《关于公司续聘2019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7、审议《关于调整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计划的议案》。
    (二)特别提示和说明
    1、上述提案1、提案3至提案7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提案2至提案7已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9年4月9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票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
资者是指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不包含 5%以及不包含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表决意见
                    非累计投票提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1.00         《关于<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0         《关于<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00         《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4.00         《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00           《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00         《关于公司续聘2019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7.00           《关于调整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计划的议案》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自
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式样详见附件2)、
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
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
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式样
详见附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但出席现场
会议时应持上述证件的原件,以备查验。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式
样详见附件3),以便登记确认。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
登记。
    2、登记时间:2019年4月29日-30日8:30-11:30、14:00-17:00;采用信函或
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19年4月30日17:00点之前送达或传真(010-89401156)
到公司证券部处方为有效。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信函邮寄地址:北京市顺义区仁和地区杜杨北街19号北京安达维尔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101300;传真号码:010-89401156。(信函或传真上请
注明“2018年度股东大会”字样)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
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签到入场。
    5、会议联系方式:
    (1)会议联系人:杜筱晨
    (2)会议电话:010-89401156;传真:010-89401156
    (3)联系电子邮箱:securities@andawell.com
    (4)通讯地址:北京市顺义区仁和地区杜杨北街19号北京安达维尔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6、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参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
络投票,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3、参会股东登记表


   特此公告。



                                   北京安达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9 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5719;

2、投票简称:安达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同一提案出现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

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

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5月8日(星期三)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5月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结

束时间为2019年5月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

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

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

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北京安达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           本人/本公司出席北京安达维尔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

  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备
                                                                              表决意见
                                                               注
 提案
                              提案名称
 编码                                                      该列打勾
                                                           项可以投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0     《关于<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00     《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4.00     《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5.00       《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6.00     《关于公司续聘2019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



7.00       《关于调整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计划的议案》              √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盖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量及持股性质: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1、各选项中,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中用“√”选择一项,多选无效,

不填表示弃权。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

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决定对

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2、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则受托人无权代表委托人就该等

议案进行表决。
  附件 3:

                           北京安达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个人股东姓名:                             身份证号码:

法人股东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编: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发言意向及要点: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