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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安达维尔: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3-31  

						                北京安达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北京安达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北京
安达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的要求,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
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以债转股方式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北京安达维尔航空设备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航设公司”)、北京安达维尔机械维修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机
械公司”)以债转股的方式进行增资,主要是为了优化全资子公司航设公司、机
械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满足其经营资金需求,保障各项业务的顺利开展,符合
公司的长远发展战略和长远利益,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
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以债转
股方式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事项。



    二、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在确保不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保本型
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符合公司和
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公司使用不超过 10,00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
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况。该议案内容及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因
此,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三、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并由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

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计划为航设公司、机械公司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
民币 23,000 万元的授信提供相应担保。具体担保期限、担保范围、实施时间等
按与银行最终签订的合同执行;公司将在上述额度内根据实际情况提供相应担保,
并单次或逐笔签订具体的担保协议的事项主要是为了满足全资子公司航设公司
和机械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不会对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的正常运作
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航设公司及机械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信誉及经
营状况良好,到目前为止没有迹象表明公司可能因被担保方债务违约而承担担保
责任。该担保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因此,同意公司为全
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安达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陈武朝                樊尚春               许尚豪
    签   字:             签   字:            签   字:




                                                        2020 年 3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