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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安达维尔: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2022-05-19  

                        证券代码:300719           证券简称:安达维尔         公告编号:2022-046

                    北京安达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北京安达维尔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熊
涛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持有公司股份17,966,494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的7.07%)的股东北京
安达维尔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咨询公司”)计划通过大宗交易、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0,409,100股,即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
股本的4.10%,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
六个月内进行(即2022年6月13日起至2022年12月12日止);以大宗交易方式减
持的,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即2022年5月25日
起至2022年11月24日止)。
    2.持有公司股份172,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07%)的高级管理人
员熊涛先生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即2022年6月
13日起至2022年12月12日止),通过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43,000股,即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2%。


    公司于2022年5月19日收到股东咨询公司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熊涛先生分别
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5%以上大股东;
     咨询公司                            17,966,494        7.07%
                   员工持股平台
       熊涛        高级管理人员           172,000          0.07%

                                     1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股份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
              (1)咨询公司为公司上市前骨干员工的股权激励持股平台,本次减持是基
       于员工获取部分资金提升生活品质的需要,有利于激励骨干员工更好地为公司
       创造价值;
              (2)熊涛先生减持原因为个人资金需求。
              2、股东拟减持股份来源、数量、方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减持期间、
       价格区间等具体安排如下:

股东                          拟减持股份    占公司总     减持                              价格
              股份来源                                                 减持期间
名称                          数量(股)    股本比例     方式                              区间

        首次公开发行股                                           集中竞价方式:2022
        票之前持有的股                                  大宗交    年6月13日起至2022
                                                                                           根据
咨询    份(包括首次公                                  易、集     年12月12日止;
                              10,409,100     4.10%                                         减持
公司    开发行股票后资                                  中竞价   大宗交易方式:2022
                                                                                           时的
        本公积金转增股                                   交易     年5月25日起至2022
                                                                                           市场
          本的部分)                                                年11月24日止
                                                                                           价格

        股权激励授予、                                  集中竞    2022年6月13日起至        确定
熊涛                            43,000       0.02%
         集中竞价交易                                   价交易    2022年12月12日止

              注: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
       量将做相应调整;

              (二)股东股份锁定和减持承诺及履行情况
          1、咨询公司在公司上市公告书及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相关承诺
              公司股东咨询公司承诺:
              “1、主动向发行人申报本公司所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及其变动情
       况。
              2、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本次发行前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

                                                2
股份。
       3、对于本次公开发行前直接、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本公司将严格遵守
已做出的关于所持发行人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在锁定期内,不出
售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将该部分
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上缴发行人所有。
       4、锁定期满后股东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的声明和承诺
       (1)减持前提
       本公司如确因自身经济需求,可以在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届
满后,视自身实际情况进行股份减持。
       (2)本公司将根据需要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或其他合法方
式进行。
       (3)减持数量及减持价格
       如本公司拟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则在锁定期限(包括延
长的锁定期限)届满后2年内合计转让发行人股票的数量不超过所持发行人股份
数量的70%,并且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股票在上述期间发生派息、
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价格的下限相应调整。
       (4)减持程序
       如本公司减持发行人股份,将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
法规的相关规定,提前将减持意向及拟减持数量等信息通知发行人,由发行人
及时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方可减持股份。
       (5)约束措施
       如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违规操作收益将归发行人所有。如本公司未将违
规操作收益上交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扣留应付本公司现金分红中与本公司应
上交发行人的违规操作收益金额相等的部分。”



       2、截至公告日,咨询公司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
为。

       三、相关风险提示
       1、咨询公司及熊涛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

                                     3
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
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进展情况按规定进行披露。
    2、咨询公司及熊涛先生不是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
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3、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股份期间,咨询公司及熊涛先生承诺将严格遵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
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部门规章、公司内部相关制度的规
定以及其作出的股份锁定及减持的承诺。公司将督促咨询公司及熊涛先生按照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股份减持并履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咨询公司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2、熊涛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北京安达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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