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19 证券简称:安达维尔 公告编号:2022-048 北京安达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 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北京安达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股 票 数 量 为 334,500 股 , 占 本 次 回 购 注 销 前 公 司 总 股 本 的 254,029,250 股 的 0.1317%。本次回购注销共涉及46名激励对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 本将由254,029,250股变更为253,694,750股。 2、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限制 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于2022年6月27日办理完成。 一、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1、2019年2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北京安达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安达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 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 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 2、2019年2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北京安达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安达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北京安达维尔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并对激励对象名单 进行审核,认为相关激励对象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 体资格合法、有效。 3、2019年3月7日至2019年3月17日,公司将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 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 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4、2019年3月22日,公司召开了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北京安达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安达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 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获得批准,同时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在激励对象 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 宜。 5、2019年6月6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 予价格、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 6、2019年6月20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授 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3),公司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的授 予登记工作,向53名激励对象授予142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 日期为2019年6月21日。 7、2020年4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离职股权激励对象所持 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已离职的股权激励对 象王建波、杨毅松所持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2.0万股 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 意见。 8、2020年5月15日,公司召开了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回购注销已离职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 《关于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同意回 购注销已离职股权激励对象王建波、郭大宝所持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 获授但尚未解锁的1.575万股限制性股票,同意回购注销已离职股权激励对象王 建波、杨毅松所持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2万股限制性 股票,同意对《公司章程》中有关注册资本、股份总数作出相应修订后启用,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由 25,428.10 万 元 减 少 为 25,424.525 万 元 ,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由 25,428.10万股减少为25,424.525万股,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相 关手续。公司于2020年6月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 成本次回购注销。 9、2020年7月3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9年股权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第一 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北京安达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以下简称“《2019年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以及 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授权,经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考核并经公 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同意,公司董事会认为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条件已成就,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 象共计51人,本次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共计56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 本的0.2203%。同意公司为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 除限售期的51名激励对象办理相应解除限售手续。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 意的独立意见,律师相应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公司于2020年7月8日披露了《关 于2019年股权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 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62),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为2020年7月 13日。 10、2020年9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离职股权激励对象所持 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已离职的股权激励对 象孙浩纯、安田江、孙延东、张九龄所持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 尚未解锁的12.6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律 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11、2020年10月14日,公司召开了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 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离职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及《关于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 案》,同意回购注销已离职股权激励对象侯金泉所持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1.2万股限制性股票,同意回购注销已离职股权激励对象 孙浩纯、安田江、孙延东、张九龄所持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 未解锁的12.6万股限制性股票,同意对《公司章程》中有关注册资本、股份总 数作出相应修订后启用,公司注册资本由25,424.525万元减少为25,410.725万 元,公司股份总数由25,424.525万股减少为25,410.725万股,并授权公司董事 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相关手续。公司于2020年12月9日披露了《关于2018年、 2019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 102),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本次回购注销。 12、2021年4月16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 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离职股权激励对象 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已离职的股权激 励对象柳亚斌所持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4.5万股限制 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 书。 13、2021年5月19日,公司召开了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回购注销已离职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 《关于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同意回 购注销已离职股权激励对象班杰、陈鹏远、付连杰所持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3.3万股限制性股票,同意回购注销已离职股权激励对 象柳亚斌所持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4.5万股限制性股 票,同意对《公司章程》中有关注册资本、股份总数作出相应修订后启用,公 司 注 册 资 本 由 25,410.725 万 元 减 少 为 25,402.925 万 元 ,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由 25,410.725万股减少为25,402.925万股,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相关手续。公司于2021年6月7日披露了《关于2018年、2019年股权激励计划部 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0),公司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本次回购注销。 14、2021年6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 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9年股权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 票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2019年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授权,经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考核并经公司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同意,公司董事会认为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 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条件已成就,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46 人,本次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共计334,5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1317%。同意公司为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 售期的46名激励对象办理相应解除限售手续。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 独立意见,律师相应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公司于2021年7月8日披露了《关于 2019年股权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 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56),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为2021年7月13 日。 15、2022年4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 权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减少注册资 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已离职股权 激励对象邢鑫涛、孙岩磊、王昆鹏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1.5万股限制性股票, 同意回购注销因公司未达到《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业绩考核要求的 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限制性股票共计31.95万股(不含离职部分份 额)。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16、2022年5月19日,公司召开了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 记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已离职股权激励对象邢鑫涛、孙岩磊、王昆鹏所持 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1.5万股限制性股票,同意回购注销因公司未达到业绩考核 要求的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限制性股票共计31.95万股(不含已离 职部分份额),故本次回购注销共涉及46名激励对象,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 票共计33.45万股,同意对《公司章程》中有关注册资本、股份总数作出相应修 订后启用,公司注册资本由25,402.925万元减少为25,369.475万元,公司股份 总数由25,402.925万股减少为25,369.475万股,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工商变 更登记相关手续。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资金来源 (1)回购原因 根据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第十三章 公司/激 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和“第十五章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则”中相关规定: 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以及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的,激励 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 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邢鑫涛、孙岩磊、王昆鹏由于个 人原因已不在公司全资子公司任职,且已办理完离职手续,上述3人已不符合激 励条件,公司根据《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的相关规定,对上述3人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1.5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即5.3元/股。 2021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结果未达到《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规定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即以2018年业绩为基数,2021 年度经审计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增长率不低于100%。根据《2019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的议案》的相关规定,对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第三个解除限 售期”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31.95万股(不含离职部分份额)限制性股 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即5.75元/ 股(注:本文中5.75为四舍五入后的数值)。 (2)回购数量 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具体情况如下表: 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尚未 本次回购注销股份数 本次回购的价格 姓名 解锁股份数量(股) 量(股) (元/股) 邢鑫涛 6,000 6,000 5.30 孙岩磊 6,750 6,750 5.30 王昆鹏 2,250 2,250 5.30 其余43名激励 319,500 319,500 5.75 对象 合计 334,500 334,500 —— 注1:本文中5.75为四舍五入后的数值; 注2:本次回购总金额为1,916,944.50元,其中因激励对象取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收益,公司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28,818.90元,实际支付股份回购款金额为 1,888,125.60元;其余43名激励对象本次回购金额为1,837,444.50元,其中因激励对象 取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收益,公司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28,818.90元,实际支付股份 回购款金额为1,808,625.60元。 (3)回购价格 1)因完成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前公司实施了 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003398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根据《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九章 本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 和程序”“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的相关规定,故限制性股票 的授予价格由5.80元/股调整为5.60元/股。 2)因公司实施了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元人民币 现金(含税),根据《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十五章限制 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则”“二、回购价格的调整方法”的相关规定,故限制性股票 的回购价格由5.60元/股调整为5.50元/股。 3)因公司实施了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00元人民币 现金(含税),根据《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十五章限制 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则”“二、回购价格的调整方法”的相关规定,故限制性股票 的回购价格由5.50元/股调整为5.30元/股。 根据《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公司未满足业绩考核 目标的,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银行同期存款利率 为2.75%,根据计算回购价格为5.75元/股。 (4)回购注销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总金额为1,916,944.50元,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完成情况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XYZH/2022BJAA100670《验资报告》。本次回购注销完成 后,公司总股本由254,029,250股减少至253,694,750股。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 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 注销手续。 四、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变动前 本次增减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变动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股) 一、限售条件流通 72,865,618 28.68 -334,500 72,531,118 28.59 股/非流通股 高管锁定股 72,531,118 28.55 72,531,118 28.59 股权激励限售股 334,500 0.13 -334,500 0 0.00 二、无限售条件流 181,163,632 71.32 181,163,632 71.41 通股 三、总股本 254,029,250 100.00 -334,500 253,694,750 100 注:本次回购注销实施后,将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同时,公司不再存在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完毕。 五、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 次 限 制 性 股 票 回 购 注 销 后 , 公 司 总 股 本 将 减 少 334,500 股 , 变 更 为 253,694,750股,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 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责。 特此公告。 北京安达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0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