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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安达维尔: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2022-08-10  

                                        北京安达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为保证北京安达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建立、健全激励与约束机制,完善公司法人治
理结构,确保公司长远发展和股东利益的最大化,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北京安达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北京安达维尔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一、总则
    1.1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被考核
对象的工作业绩进行评价,实现限制性股票激励与本人工作业绩紧密结合。
    1.2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作为激励对象的公司
技术(业务)骨干人员及中层管理人员。
    二、职责权限
    2.1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和审核考核工作。
    2.2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小组负责具体实施考核工作。
    2.3 公司人力资源部等相关部门负责考核数据的搜集和提供,并对数据的真
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2.4 公司董事会负责本办法的审批。
    三、考核体系
    3.1 考核对象
    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作为激励对象的公司技术(业务)骨干
人员及中层管理人员。
    3.2 考核内容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 2023-2025 年三个会
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对应考核年度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2023 年      2023 年度经审计净利润不低于 1.50 亿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2024 年     2024 年度经审计净利润不低于 1.80 亿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2025 年     2025 年度经审计净利润不低于 2.16 亿

    注:①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公司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

    ②上述业绩考核目标不构成公司的业绩预测和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
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
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公司/公司股票因经济形势、市场行情等因素发生变化,继续执行激励计
划难以达到激励目的的,经公司董事会及/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可终止本激
励计划或可 决定对 本激励 计划的尚 未解除 限售的 某一批次/ 多个批 次的限 制
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
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在2023-2025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激励对象的个人年度绩效系
 数考核结果应不低于0.6,如低于0.6,则相关激励对象当期获授限制性股票
 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3.3 考核期间和次数
    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 2023-2025 年三个会计年度,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及
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每年考核一次。
    四、考核结果的应用
    只有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及个人层面业绩考核均达标,激励对象才能全部解除
限售当期的限制性股票;否则其当期应当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
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五、考核结果管理
    5.1 考核指标和结果的修正
    考核结束后,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对受客观环境变化等因素影响
较大的考核指标和考核结果进行修正。
    5.2 考核结果反馈
    激励对象有权了解自己的考核结果,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小组应在
考核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向激励对象通知考核结果。
    5.3 考核结果归档
    考核结束后,考核结果作为保密资料归档保存。
    5.4 考核结果申诉
    激励对象如对考核结果有异议,首先应通过双方的沟通来解决。如果不能妥
善解决,激励对象可以向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申诉,委员会在接到申诉
之日起十日内,对申诉者的申诉请求予以答复。
    六、附则
    6.1 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制订、解释及修订。
    6.2 本办法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开始实施。




                                   北京安达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