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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安达维尔: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的公告2022-08-16  

                        证券代码:300719          证券简称:安达维尔          公告编号:2022-057



                   北京安达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声明:
    1、本次征集表决权为依法公开征集,征集人徐阳光先生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第九十条、《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三十一条、《公开征集上
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的征集条件。
    2、征集人对所有相关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3、截止本报告书披露日,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按照北京安
达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
徐阳光作为征集人就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31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的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相关议案
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本报告书所述内容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报告书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之相
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声明
    本人徐阳光作为征集人,按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其他独立董事
的委托,就公司拟召开的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而制作并签署《北京安达维尔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以下简称“本报告书”)。
    征集人保证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
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
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本次征集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公开进行,本报告书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
息披露媒体上发表,未有擅自发布信息的行为。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征集人作
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征集人本次征集投票权已获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同意,本报告书的履行不会
违反法律、法规及《北京安达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或公司内部制度中的
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征集事项
    1、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北京安达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安达维尔
    股票代码:300719
    法定代表人:赵子安
    董事会秘书:杜筱晨
    联系地址:北京市顺义区仁和地区杜杨北街 19 号
    邮政编码:101300
    联系电话:010-89401156
    传 真:010-89401156
    互联网地址:www.andawell.com
    电子信箱:securities@andawell.com
    2、征集事项
    由征集人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激励
计划相关议案的委托投票权:
    议案一:《关于<北京安达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北京安达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议案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三、本次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详细情况,请详见公司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
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公告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四、征集人基本情况
    (一)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徐阳光,其基本情况如
下:
    徐阳光先生,1979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国人民大
学法学专业,博士学历,教授职称。2007年至2009年,任北京大学法学院博士后
研究工作员;2009年至今,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任教,现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
院教授,2016年2月至2019年1月、2020年11月27日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截止
目前,徐阳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二)征集人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
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三)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
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以
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五、征集人对征集事项的投票
    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2022年8月1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
会第三次会议,并且对《关于<北京安达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安达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均投了赞成
票,并对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六、征集方案
    征集人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安达维尔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的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截止2022年8月24日(星期三)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
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自2022年8月25日至2022年8月26日(每日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三)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
资讯网发布公告进行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和步骤
    第一步: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其应按本报告书附件确定的格式
和内容逐项填写《北京安达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
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第二步:签署授权委托书并按要求提交以下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的所有文
件应由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
原件、股票账户卡;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
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
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第三步: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二步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
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报告
书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证券部收到时
间为准。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收件人:杜筱晨
    地址:北京市顺义区仁和地区杜杨北街19号北京安达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部
    公司邮政编码:101300
    公司电话:010-89401156
    公司传真:010-89401156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
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第四步:由见证律师确认有效表决票。
    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将对法人/机构股东和个人股东提交的前述所列示的文
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前述材料及授权委托书将由见证律师提交征
集人。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
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
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
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
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对同一事项不能多次进行投票。出现多次投票的(含现场
投票、委托投票、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七)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
    (八)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
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
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
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
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
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
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
无效。


    特此公告。


                                                        征集人:徐阳光
                                                         2022年8月16日




    附件: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附件:
                             北京安达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
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北京安达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
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全文、《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及其
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截
止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报告书确定的程序撤回本
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进行修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北京安达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徐阳光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北京安达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
票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如下:

                                                                     表决意见
序号                        议案内容
                                                              同意     反对     弃权

         《 关 于< 北 京 安 达 维 尔 科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

         《 关 于< 北 京 安 达 维 尔 科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 股东大会 授权董 事会办理 公司
 3       2022年限制 性股票 激励 计划相 关事宜 的议
         案》

     说明:
     (1)请委托人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中用“√”选择一项,
多选无效,不填表示弃权。
(2)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表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3)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上述格式自制均有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注: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