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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安达维尔:监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的审核意见2022-09-09  

                          证券代码:300719           证券简称:安达维尔           公告编号:2022-072


                 北京安达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的
                                   审核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安达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和《北京
安达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
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
下:
    1、鉴于《北京安达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
下简称“本激励计划”)中确定的激励对象名单中,有1名激励对象离职,3名激
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7万股,因此
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进行调整。根据公司2022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2年9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对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
进行调整。激励对象人数由92人调整为88人,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数量由222.2万
股调整为205.2万股。除上述调整外,激励计划的其他内容与2022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保持一致。
    以上调整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激励计划》
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2、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
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它情形。
    3、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人员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
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规定
的激励对象条件。
    4、公司董事会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和本激励计划中有关授予日
的相关规定。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同意公司以2022
年9月9日为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以6.01元/股的价格向88名激
励对象授予205.2万股限制性股票。


    特此公告。


                                      北京安达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9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