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佳伟创:关于与银行开展专项授信业务合作暨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2019-12-26
证券代码:300724 证券简称:捷佳伟创 公告编号:2019-085
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银行开展专项授信业务合作暨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28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与银行开展专项授信业务合作暨对外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招
商银行深圳分行开展“1+N”专项授信业务合作,对部分信誉良好的客户采用“卖
方担保买方融资”方式销售产品,公司对该“1+N”专项授信业务实施总余额控
制,拟为办理该业务的客户提供的融资担保总余额不超过 50,000 万元,在上述
额度内可循环使用,单笔授信业务期限为 24 个月内,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
或保证金、存单、结构性存款质押等方式,担保期间、融资金额及担保事宜以实
际签署的合同协议为准。在此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公司拟授权由董事长
具体负责签署相关协议及合同。上述事项于 2019 年 11 月 13 日已经公司 2019 年
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详细内容请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58)、《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
告编号:2019-059)、《关于与银行开展专项授信业务合作暨对外担保的公告》(公
告编号:2019-066)、《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19-068)。
二、担保进展情况
2019 年 12 月 2 日,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了专项授信
业务合作协议,招商银行同意对公司核定的借款人授信项下的担保授信额度为人
民币 50,000 万元整,额度内可循环使用,授信期间为 24 个月,即从 2019 年 11
月 18 日起到 2021 年 11 月 17 日止。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和保证金、存单或结
构性存款质押的方式为借款人授信金额提供担保。
近日,江苏润阳悦达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借款人”)与招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编号为 755HT2019153421 的借款合同,贷款金额
为人民币 30,000 万元,贷款期限为 24 个月;公司及陶龙忠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编号为 755HT201915342101、755HT201915342102 的
不可撤销担保书,为借款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同时公司与招
商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深 圳 分 行 签 订 了 编 号 为 755HT201915342103 、
755HT201915342104、755HT201915342105 的质押合同,同意以自有保证金为借
款合同项下债务本息及其他一切相关费用提供质押担保。
公司与借款人、苏州润阳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及陶龙忠签订了反担保合同,苏
州润阳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及陶龙忠为借款人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被担保人名称:江苏润阳悦达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7 年 7 月 19 日
注册地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湘江路 58 号
法定代表人:陶龙忠
注册资本:40,000 万元整
经营范围:太阳能硅片、电池、光伏组件、光伏材料、光伏设备的研发、制
造、销售及技术服务;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开发、设计、建设、运营;合同能源
管理;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
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2、股权控制图
3、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6 月 30 日
项目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16,348.38 190,359.51
负债总额 79,285.03 128,177.21
净资产 37,063.35 62,182.30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
无 无
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
项目 2018 年度 2019 年 1-6 月
营业收入 84,911.72 106,950.60
利润总额 3,578.53 21,134.78
净利润 3,293.42 17,964.56
信用等级 无 无
4、与公司的关系
被担保人为公司客户,与公司无关联关系。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担保方式为保证金质押及连带责任担保,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借
款合同项下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延迟履行金、实现质权和债
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2、质押期间为质押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合同项下债权诉讼时效届满的期
间。
3、连带责任担保保证期间为不可撤销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借款或其他债务
到期之日或垫款之日起另加三年。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审批的对外担保总额为 60,100 万元,占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6.98%。其中,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金额为 5,1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29%。实际已发生的对外担保总额为
32,660 万元(含本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4.66%。公司及控股子
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金额的
情况。
六、备查文件
1、有关对外担保协议文本;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2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