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佳伟创: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0-04-24
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9 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
的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和精神,认真履行各项权利和义务,充分行
使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职能,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19 年度监事会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召开了 7 次会议,审议并通过议案共 34 项,审议内
容如下:
序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审议议案
号
1、《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3、《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4、《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关于续聘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6、《关于公司确认 2018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并预计 2019 年度日
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 2019 年
1 7、《关于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第六次会议 3 月 29 日
8、《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9、《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0、《关于公司 2018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公司
对外担保情况的议案》;
11、《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2、《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13、《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 2019 年
2 1、《关于公司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第七次会议 4 月 25 日
第三届监事会 2019 年 1、《关于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3
第八次会议 8 月 26 日 2、《2019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序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审议议案
号
3、《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4、《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5、《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6、《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关于二级控股子公司增资及公司放弃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
第三届监事会 2019 年 的议案》;
4
第九次会议 9月9日 2、《关于关联方拟向公司二级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
议案》。
1、《关于公司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 2019 年
5 3、《关于向常州捷佳创精密机械有限公司增加投资的议案》;
第十次会议 10 月 28 日
4、《关于向客户提供融资租赁回购担保的议案》;
5、《关于与银行开展专项授信业务合作暨对外担保的议案》。
1、《<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2、《<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核查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
第三届监事会 2019 年
6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第十一次会议 11 月 28 日
4、《<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员工持股
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5、《<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员工持股
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6、《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 2019 年
7 1、《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第十二次会议 12 月 19 日
二、监事会对 2019 年度相关事项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
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财务情况、关联交易情况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对报
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依法对公司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依法列席了公司董事会
并出席股东大会,对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
会的执行情况,以及公司 2019 年度的依法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董事
会能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规范运作,决策合理,勤勉尽职,
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公司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能够按照有
关法律法规和内部控制制度规范运作;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
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监事会对 2019 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财务管理进行了监督和检查,并作了
认真细致的审核,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立信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
映公司 2019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情况进行了检查,认为公司不
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募集资金的使用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
相抵触,不存在损害股东权益的情形。
(四)公司对外投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披露的对外投资及进展情况,信息真实准确,程序合法合规,
未发现存在内幕交易以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 2019 年度的关联交易进行监督和检查,认为:关联交易遵循
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价格公允,符合市场情况,不存在利用关联关系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对外担保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 2019 年度的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检查,认为:公司未发生为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事项;公司对外担保事项履行了规
定的审议程序,不存在违规担保或逾期担保的情形。
(七)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2019 年度,公司实施了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监事会审议了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等议案,并对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的激励人员资格、授予、实施等事项进行了审查,认为报告期内股权激励计划和
员工持股计划的决策、执行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三、监事会 2020 年度工作计划
2020 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紧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正确行使监事会监督职能,监督各项决策程序的合
法性;积极列席、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督
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促进公司各项决策程序合法,切
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权益;同时将不断加强自身学习,适应上市公司内
部监管新形势,履行好公司监督职责,不断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