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佳伟创: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0-08-27
证券代码:300724 证券简称:捷佳伟创 公告编号:2020-070
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20 年 1 月 1 日之前,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专家技术援助小组信息公告第 8 号》,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同
一客户不同合同项下的应收账款和预收款项进行抵销列示,在计量预期信用损失
时,以同一客户应收账款与预收款项对冲后的净额计提。2020 年 1 月 1 日起,
上市公司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相关要求,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应当在资产负
债表中单独列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应当以净额列示,不同合同
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不能互相抵销。经公司管理层讨论,为保证会计核算一
贯性及会计信息可比性,对 2020 年 1 月 1 日之前的应收账款和预收款项的核算
进行会计政策变更,即同一客户的不同合同分别列示应收账款和预收款项,在计
量预期信用损失时,以应收账款总额为基础计提,不再冲减同一客户的预收款项。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应收账款和预收款项的前期会计核算采用追溯重述法进行变更,同时
对预期信用损失率以应收账款总额为基础重新计算,因预期信用损失调整金额小
于比较期间重要性水平,预期信用损失已调整在 2020 年度。上述应收账款和预
收款项追溯调整对 2019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相关科目的影响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报表项目 追溯调整前 追溯调整金额 追溯调整后
应收账款 38,876.62 65,551.78 104,428.40
预收款项 220,079.09 65,551.78 285,630.87
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处理对合并利润表项目、合并现金流量表项目无影响,
对公司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关键业绩指标无影响。
三、董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
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部门规章制度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
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的规
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部门规章制度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8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