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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捷佳伟创: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20-12-08  

                                                       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捷佳伟创

股票代码:300724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市富海银涛叁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深圳市福田区上梅林八号路鼎业大楼 0909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上梅林八号路鼎业大楼 0909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20 年 12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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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
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
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捷佳伟创”)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
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捷佳伟创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
人外,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所列载的信息和对本
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和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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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2

目 录............................................................................................................................ 3

第一节 释 义................................................................................................................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7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9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10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1

第八节 备查文件........................................................................................................ 12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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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释 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具有以下含义:

捷佳伟创、公司            指    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富海银
                          指    深圳市富海银涛叁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涛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简式
本报告、本报告书          指
                                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万元                  指    除非特指,均为人民币单位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
《准则第 15 号》          指
                                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注:本报告书中部分数据可能会因四舍五入的原因而与相关单项数据之和尾
 数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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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名称                                深圳市富海银涛叁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                              深圳市福田区上梅林八号路鼎业大楼 0909
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深圳市富海银涛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委派代表:
执行事务合伙人
                                    蒋博)
认缴出资额                          人民币 15,030.2 万元
成立时间                            2011 年 5 月 4 日
经营期限                            2011 年 5 月 4 日至 2041 年 5 月 4 日
                                    股权投资、投资咨询及受托资产管理(不含证券、基
                                    金、信托等金融业务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
经营范围
                                    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
                                    经营);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5747779199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合伙人情况

                                                                        认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序号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类别
                                                                          (万元)   (%)
 1     珠海富海银涛金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人              1,503       9.9999
 2             珠海天润创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人       2,505       16.6664
 3     天津恒升盈泰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人              2,505       16.6664
 4                           姚尧                          有限合伙人       1,002       6.6666
 5                 深圳市晓舟投资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1,503       9.9999
 6             深圳市富海银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6,012       39.9995
 7            深圳市富海银涛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         0.2       0.0013
                                 合计                                     15,030.2     100.0000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情况

       姓名       曾用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其他居留权
       蒋博         无        男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中国             无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境内或境外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的发行在
 外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
 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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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为信息披露义务人自身经营需要。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内持股计划

    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25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成及拟继
续减持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81),持股 5%以上股东深圳市富海
银涛叁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因经营需要,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2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3,212,200 股(占
公司总股本比例 1%)。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上述减持计划尚在实施期。

    除上述减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 12 个月内在符合并遵守
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减少公司股份的可能性,若发生相
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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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股份变动方式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

    2018 年 8 月 10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
公司股份数量为 31,250,400 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 9.77%;截止本报告书披露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16,061,000 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
5.0000%。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变动比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元/股)       (股)           (%)
               集中竞价 2019 年 9 月 4 日至 2020
                                                     38.83         5,530,000      1.72811
                 交易         年 2 月 12 日
             股权激励,被
                            2020 年 2 月 13 日          /              /          0.03052
               动稀释
深圳市富海银               2019 年 2 月 13 日至
涛叁号投资合                                         72.14          870,000       0.27083
                            2020 年 3 月 2 日
伙企业(有限 集中竞价      2020 年 3 月 26 日至
  合伙)                                             78.70         6,424,400      2.00003
                 交易       2020 年 9 月 24 日
                          2020 年 10 月 27 日至
                                                     108.27        2,365,000      0.73633
                            2020 年 12 月 7 日
                                  合计                             15,189,400      4.7657

    2、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股数(股)                1 股数(股)
                                                   比例(%)               比例(%)3

深圳市富海银 合计持有股份             31,250,400            9.77   16,061,000             5.00
涛叁号投资合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0               0   16,061,000             5.00
伙企业(有限
  合伙)           有限售条件股份     31,250,400            9.77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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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此处计算依据为减持时公司总股本 320,000,000 股。

    2、由于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于 2020 年 2 月

13 日上市,导致公司总股本由 320,000,000 股增加至 321,220,000 股。

    3、此处计算依据为减持时公司总股本 321,220,000 股。

    4、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的股份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该股份已于 2019 年 8 月全

部解除限售。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捷佳伟创拥有权益的股份不存在任
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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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上述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签署本报告书之日前六个
月内没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买卖捷佳伟创股票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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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
有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信息披露义务人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
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深交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
供而未提供的其他重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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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
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盖章):深圳市富海银涛叁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章):




                                                      日期:2020 年 12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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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次权益变动报告书原件;

4、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和备查文件置于以下地点,供投资者查阅:

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1、地址:深圳市坪山区龙田街道竹坑社区金牛东路 62 号

2、联系电话:0755-81449633

3、联系人:汪愈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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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深圳


股票简称                 捷佳伟创                                   股票代码          300724
                                                                               深圳市福田区上梅
                         深圳市富海银涛叁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林八号路鼎业大楼
                         伙)                                   注册地
                                                                               0909

                         增加 □       减少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        无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
                           是     □       否 √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            否 √
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实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大宗交易)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 A 股
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   持股数量:31,250,400 股
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持股比例:9.77%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 A 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 变动数量:15,189,400 股
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变动比例:4.7657%
量及变动比例             变动后的持股数量:16,061,000 股
                         变动后的持股比例:5.0000%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   时间:2019 年 9 月 4 日至 2020 年 12 月 7 日
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减持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是     □        否 □           不适用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
                         是     □        否 √
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 6 个
                          是 √           否 □
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
                          详见第五节
上市公司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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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
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   是   □       否 □           不适用 √
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
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 是     □       否 □           不适用 √
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
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
                         是   □       否 □           不适用 √
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       否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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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
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盖章):深圳市富海银涛叁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章):




                                                      日期:2020 年 12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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