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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捷佳伟创:关于公司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2021-03-18  

                        证券代码:300724            证券简称:捷佳伟创        公告编号:2021-019



           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

                         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公司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伍波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1
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兼高级管理
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108),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
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伍波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
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0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64%)。

    2021年3月17日,公司收到伍波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
告知函》,截止目前,伍波先生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
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
实施进展情况告知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截止 2021 年 3 月 17 日,伍波先生在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内未减持公司股份,
仍持有公司股份 10,267,41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20%,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
股为 2,566,854 股,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7,700,561 股。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未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
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有关规定。

    2、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实际减持情况
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3、伍波先生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
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在本次减持期间内,公司正在进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其进展情
况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本次减持与前
述事项无关联性。

    5、截至本公告日,伍波先生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
关注其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督促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