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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佳伟创: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2021-04-15  

                        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四月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
法律责任。

    公司全体董事签名:




       余仲                       左国军                    梁美珍




      李时俊                       伍波                      李莹




      孙进山                      林安中                    许泽杨



    公司全体监事签名:




       张勇                        黄玮                     柯国英



    公司全体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汪愈康                      周惟仲




                                 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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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录
释 义............................................................................................................................ 14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15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 15
   二、本次发行股票的基本情况 .............................................................................. 16
   三、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 ...................................................................................... 22
   四、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 ...................................................................................... 33
第二节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相关情况 ....................................................................... 35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 10 名股东变动情况 ............................................................ 35
   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 36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本公司的影响 .................................................. 36
第三节 中介机构对本次发行的意见 ....................................................................... 38
   一、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 38
   二、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 38
第四节 有关中介机构声明 ....................................................................................... 39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 40
   发行人律师声明 ...................................................................................................... 41
   审计机构声明 .......................................................................................................... 42
   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 43
   验资机构声明 .......................................................................................................... 44
第五节 备查文件 ....................................................................................................... 45
   一、备查文件 .......................................................................................................... 45
   二、查阅地点 .......................................................................................................... 45
   三、查阅时间 .......................................................................................................... 46
   四、信息披露网址 .................................................................................................. 46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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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释 义

     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捷佳伟创/发行人/公司   指   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
                       指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信建投证券
审计机构               指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发行人律师             指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报告期                 指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 1-9 月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
股东大会               指
                            会
董事会                 指   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定价基准日             指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
交易日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营业日

     本报告中所列出的汇总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与根据报告中所列示的相
 关单项数据计算得出的结果略有差异。




                                   13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发行人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0 年 9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向特
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
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
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
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0 年度向
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
诺的议案》《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0-2022)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
案。
    2020 年 10 月 16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并表
决通过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的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2021 年 1 月 28 日,经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
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
议案》,对公司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进行了调
整。
    2021 年 2 月 21 日,经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
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
议案》,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进行了调整。

       (二)监管部门的审核过程

    2021 年 2 月 3 日,公司收到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深圳市捷佳
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
函》,根据《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深圳证

                                    14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有关规定,深交所发行上市
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符合发行
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2021 年 3 月 11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
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
许可〔2021〕674 号)同意捷佳伟创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三)募集资金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 年 4 月 12 日出具的容诚验字
[2021]361Z0036 号《验资报告》,截至 2021 年 4 月 8 日 13:00 时止,本次发行获
配的 14 名发行对象已分别将认购资金共计 2,499,999,930.45 元缴付中信建投证券
指定的账户内。

    2021 年 4 月 8 日,中信建投证券将扣除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保荐承销费
后的上述认购资金的剩余款项划转至捷佳伟创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开立的募集
资金专项存储账户中。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 年 4 月 12
日出具的容诚验字[2021]361Z0037 号《验资报告》,截至 2021 年 4 月 8 日止,捷
佳伟创已向 14 个发行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26,480,245 股,募集资金总额
2,499,999,930.45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 18,799,509.67 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
金净额为 2,481,200,420.78 元,其中增加股本人民币 26,480,245 元,增加资本公
积人民币 2,454,720,175.78 元。

    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登记托管手续将尽快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


二、本次发行股票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股票种类及面值

    本次发行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二)发行数量


                                     15
    根据投资者认购情况,本次共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6,480,245 股,全
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最高发行数量。

    (三)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

    定价原则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价格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即 2021
年 3 月 31 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 80%,即不低于 81.69 元/股。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对申购报价全过程进行见证。公司和主承销商根据投
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
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94.41 元/股,发行价格与发行期首
日前 20 个交易日均价的比率为 92.46%。

    (四)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2,499,999,930.45 元,扣除发行费用 18,799,509.67 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
金净额 2,481,200,420.78 元。

    (五)股票锁定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六个
月内不得转让。

    (六)上市地点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交所上市。

    (七)本次发行对象的申购报价及获配情况

    1、认购邀请书发送情况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于 2021 年 3 月 22 日向深交所报送《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
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及《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
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发送认购邀请书的投资者名


                                    16
单》,共计 273 名投资者。

       在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的见证下,发行人及主承销商于 2021 年 3 月 30 日
收盘之后,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 273 名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发送了《深圳市捷佳伟
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及《深圳市捷佳伟
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购报价单》。上述 273 名投资
者中包括:截至 2021 年 3 月 10 日收市后捷佳伟创前 20 名股东(不含关联方);
已表达认购意向的投资者 175 名;基金公司 42 名;证券公司 19 名;保险公司
17 名。

       上述认购邀请文件发送范围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
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的相关规定。

       《认购邀请书》主要包括认购对象与条件、认购程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
及分配股数的确定程序和规则等内容。《申购报价单》主要包括认购价格、认购
金额、认购对象同意按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最终确认的发行价格、认
购金额和时间缴纳认购款等内容。
       自认购邀请书发送投资者后至询价申购前,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收到 24 名新增投资人的认购意向,主承销商在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的见证下,
向后续表达了认购意向的投资者补发了认购邀请书,具体名单如下:
 序号                                            询价对象
   1          中信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          J.P. Morgan
   3          郭伟松
   4          何慧清
   5          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6          济南江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7          湘韶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8          上海艾想投资有限公司
   9          上海百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0          上海申创浦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1          上海申创新动力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2          上海申创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3          WT 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4          新希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7
         15        上海和谐汇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6        叙永金舵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7        深圳前海红土并购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8        Octo Rivers Asset Management (HK) Limited
         19        宁波鹏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太平鸟集团)
         20        中青创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1        汇丰银行(中国)
         22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
         23        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4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经核查,《认购邀请书》的发送范围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
       理办法(试行)》、《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也符合发行人董事会
       和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方案及发行对象的相关要求。

           2、申购报价情况

           公司在《认购邀请书》规定的有效申报时间(2021 年 4 月 2 日 8:30-11:30)
       内共收到 26 家投资者发出的《申购报价单》及其附件,经主承销商与律师的共
       同核查,除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无需缴纳保证金外,其余投资者均按约定缴纳
       保证金,缴纳保证金金额合计 34,734 万元。参与认购的投资者申购均符合认购
       邀请文件要求,报价均为有效报价。

           投资者的申购报价情况如下:

                                                      申购价格
序号          申购人名称(或姓名)                                申购金额(万元)   是否有效
                                                      (元/股)
                                                        95.00          8,000
 1                   UBS AG                                                            是
                                                        85.00          9,000
 2         摩根士丹利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82.88          8,000           是
          WT 资产管理有限公司(WT Asset
 3                                                      90.00         15,000           是
               Management Limited)
                                                       103.01         10,000
 4       叙永金舵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98.01         12,000           是
                                                        81.69         12,500
                                                       103.00          8,000
 5                    郭伟松                            95.00         19,990           是
                                                        81.70         20,000

                                                 18
6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02.89   17,970   是
7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85.12    8,000    是
                                                88.00    8,700
8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85.77    8,900    是
                                                81.69    9,000
9         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81.69    8,000    是
10        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95.01    8,000    是
                                                88.83    20,700
11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是
                                                86.66    36,000
      上海申创浦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12                                              95.02    10,000   是
                (有限合伙)
                                                94.41    18,090
13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92.00    26,390   是
                                                85.00    33,090
     上海申创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
14                                              95.02    10,000   是
                   合伙)
     上海申创新动力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15                                              95.02    10,000   是
               (有限合伙)
     上海景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景林丰收 3
16                                              87.00    20,000   是
                 号私募基金
     上海景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景林全球
17                                              91.00    8,000    是
                     基金
                                                97.77    67,700
18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94.44    71,700   是
                                                91.11    75,500
                                                90.00    13,800
19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88.00    16,400   是
                                                85.00    17,950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三组合、大成阳光定
20                                              88.00    9,000    是
           增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21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91.12    32,000   是
                                                96.19    17,500
22    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92.19    36,590   是
                                                88.19    45,380
     深圳前海红土并购基金合伙企业(有限
23                                              95.01    16,000   是
                   合伙)
                                                90.33    16,000
24    济南江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是
                                                85.33    25,000
     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股份有限公
25                                              95.88    30,000   是
                     司
26          南方希望实业有限公司                95.00    8,000    是


        3、获配情况

                                           19
           依据投资者填写的《申购报价单》,并根据《发行方案》、《认购邀请书》中
       规定的认购对象和认购价格确定原则,本次发行最终价格确定为 94.41 元/股,最
       终发行规模为 26,480,245 股,募集资金总额 2,499,999,930.45 元,未超过股东大
       会决议、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674 号文核准的股数上限以及向深交所报
       送发行方案规定的股数上限,未超过募投项目资金总额上限 250,000 万元。本次
       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 14 家,均为本次认购邀请文件发送的对象,未有不在邀请
       名单中的新增投资者。

           具体配售结果如下:
                                                        获配股数                    锁定期
序号                     投资者名称                                获配金额(元)
                                                        (股)                      (月)
 1     UBS AG                                            847,367   79,999,918.47         6
       叙永金舵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金舵定增增
 2                                                     1,271,051 119,999,924.91          6
       强三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3     郭伟松                                          2,117,360 199,899,957.60          6
 4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903,400 179,699,994.00          6
 5     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847,367   79,999,918.47         6
 6     上海申创浦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059,209   99,999,921.69         6
 7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148,191 108,400,712.31          6
 8     上海申创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059,209   99,999,921.69         6
 9     上海申创新动力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059,209    99,999,921.69         6
 10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7,594,534 716,999,954.94          6
 11    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853,617 174,999,980.97          6
 12    深圳前海红土并购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694,735 159,999,931.35          6
 13    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3,177,629 299,999,953.89          6
 14    南方希望实业有限公司                              847,367   79,999,918.47         6
                         合计                         26,480,245 2,499,999,930.45        6


       三、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为 26,480,245 股,发行对象家数为 14 名,
       其中具体情况如下:

          1、瑞士银行(UBS AG)

            企业名称                         瑞士银行(UBS AG)



                                            20
       企业性质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Bahnhofstrasse 45,8001 Zurich, Switzerland, and Aeschenvorstadt 1,40
       注册地址
                                             51 Basel, Switzerland

         编号                                     QF2003EUS001

法定代表人(分支机
                                                      房东明
    构负责人)

     主要经营范围                                 境内证券投资

     认购数量(股)                                  847,367

        限售期                                        6 个月


      2、叙永金舵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金舵定增增强三号私募股权投资基
金

       企业名称                      叙永金舵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叙永县叙永镇和平大道御景东城 28 幢金融大厦

       注册资本                                  2,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陈平

                      受托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
                      管理及其他限制项目)、股权投资、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1、不得
                      从事证券投资活动;2、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
     主要经营范围
                      开展投资活动;3、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4、不得从事非
                      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认购数量(股)                                 1,271,051

        限售期                                        6 个月


      3、郭伟松

       身份证号                            350524XXXXXXXX0013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地址                       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 XXXXXXXXXXX

     认购数量(股)                                  2,117,360



                                           21
   限售期                                     6 个月


 4、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196 号世纪汇办公楼二座 27-
    住所
                                             30 层

  注册资本                                 52,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裴长江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依法须
主要经营范围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认购数量(股)                               1,903,400

   限售期                                     6 个月


 5、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
    住所
                 务秘书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高峰

认购数量(股)                               847,367

   限售期                                     6 个月


 6、上海申创浦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               上海申创浦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性质                                有限合伙企业

    住所                  上海市闵行区浦星公路 789 号 11 号 2 层 210-2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   上海申创浦江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委派代表:安红军)

                 股权投资,股权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主要经营范围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认购数量(股)                               1,059,209

   限售期                                     6 个月

                                     22
 7、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 619 号 505 室

  注册资本                                 2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夏理芬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
主要经营范围     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认购数量(股)                              1,148,191

   限售期                                     6 个月


 8、上海申创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                 上海申创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性质                                有限合伙企业

    住所                    上海市宝山区一二八纪念路 968 号 1617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     上海申创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委派代表:安红军)

                 股权投资,股权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主要经营范围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认购数量(股)                              1,059,209

   限售期                                     6 个月


 9、上海申创新动力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              上海申创新动力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性质                                有限合伙企业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南汇新城镇环湖西二路 888
    住所
                                           号 898 室

 法定代表人               上海申创新动力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一般项目:股权投资,股权投资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
主要经营范围
                 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认购数量(股)                              1,059,209




                                    23
   限售期                                      6 个月


 10、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 333 号东方汇经大厦五层

  注册资本                               22,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窦玉明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和经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
主要经营范围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认购数量(股)                               7,594,534

   限售期                                      6 个月


 11、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                     上海市黄浦区南苏州路 381 号 409A10 室

  注册资本                               200,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江伟

                 证券资产管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主要经营范围
                 展经营活动)

认购数量(股)                               1,853,617

   限售期                                      6 个月


 12、深圳前海红土并购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                 深圳前海红土并购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性质                                 有限合伙企业

    住所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临海大道 59 号海运中心主塔楼 2117M

执行事务合伙人      深创投并购基金管理(深圳)有限公司(委派代表:李守宇)

认购数量(股)                               1,694,735

   限售期                                      6 个月


                                    24
      13、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国有控股)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 F702 室

       注册资本                           9,882,608.6956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朱碧新

                      非公开募集资金;股权投资;项目投资;资产管理;投资咨询;企业
                      管理咨询。(“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
                      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
                      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
     主要经营范围
                      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
                      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
                      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
                      项目的经营活动。)

     认购数量(股)                               3,177,629

        限售期                                      6 个月


      14、南方希望实业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南方希望实业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林琼岗支路新希望集团大厦 2 楼 216 号

       注册资本                           103,431.3725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李建雄

                      饲料研究开发;批发、零售:电子产品、五金交电、百货、针纺织品、
                      文化办公用品(不含彩色复印机)、建筑材料(不含化学危险品及木材)、
     主要经营范围     农副土特产品(除国家有专项规定的品种)、化工产品(除化学危险品)、
                      机械器材;投资、咨询服务(除中介服务)(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经营该项目)。

     认购数量(股)                                847,367

        限售期                                      6 个月


       (二)发行对象与发行人关联关系、最近一年重大交易情况及未来交易安
排

       参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询价的发行对象在提交《申购报价单》时均作

                                          25
出承诺:本次认购对象中不包括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
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承销商、及与上述机构及人员存在关联关系
的关联方,也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直接认购或通过结构化等形式间接参与本次
发行认购的情形。

    主承销商和本次发行见证律师对拟配售的相关发行对象及其最终出资方进
行了核查。核查后认为:本次发行对象与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最近一年,发行对象与公司未发生重大交易。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
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
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三)关于发行对象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的核查

    根据询价申购结果,主承销商和见证律师对本次发行的获配发行对象是否属
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及《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
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所
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情况进行了核查,相关核查情况如下:

    1、叙永金舵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信息公示查询结果,叙永金舵股权投资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已于 2017 年 8 月 7 日登记为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
编号为 P1064062。

    叙永金舵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参与本次认购的基金产品金舵定增增
强三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编码为 SJS849。

    2、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经核查,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公募基金管理人,其参与本次认购的资
产管理产品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认购产品                     产品编码

   1                富国基金-安信证券资产管理计划          SCK020



                                         26
   2       富国基金西部证券定增精选资产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SLE848


    除上述产品外,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参与本次认购的其他产品分别为 5 个
公募基金、2 个养老金产品、8 个企业年金、7 个职业年金,均不属于《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
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
需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的产品。

    3、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经核查,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公募基金管理人,其参与本次认购
的资产管理产品红土创新红人 1 号资产管理计划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备案,编码为 SC3255。

    4、上海申创浦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信息公示查询结果,上海申创浦江股权投资基
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备案为股权投资基金,编码为 SER952。

    上海申创浦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金管理人为上海君和立
成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信息公示查询结果,
上海君和立成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已登记为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
人,登记编号为 P1061301。

    5、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经核查,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公募基金管理人,其参与本次认购的资
产管理产品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认购产品                      产品编码
   1            财通基金天禧 188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SNU382
   2        财通基金汇盈多策略分级 5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SLF276
   3            财通基金玉泉 998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SLB918
   4           财通基金玉泉 1080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SQB482
   5         财通基金恒泰证券定增 2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SNL070
   6         财通基金慧创蚨祥裕己 1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SLW216



                                        27
   7          财通基金慧创裕子 3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SQG205
   8           财通基金安吉 112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SLA439
   9            财通基金安吉 87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SJU098
   10          财通基金安吉 114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SLE435
   11           财通基金安吉 53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SNE557
   12         财通基金安吉 202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SQH227
   13          财通基金安吉 100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SLB314
   14          财通基金哈德逊 99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SNU684
   15       财通基金聚利定增分级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SNW594
   16           财通基金汇通 1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SND590
   17           财通基金韶夏 1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SNF171


    6、上海申创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信息公示查询结果,上海申创股权投资基金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已备案为股权投资基金,编码为 SCP827。

    上海申创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金管理人为上海君和立成投
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信息公示查询结果,上
海君和立成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已登记为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
登记编号为 P1061301。

    7、上海申创新动力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信息公示查询结果,上海申创新动力股权投资
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备案为股权投资基金,编码为 SJY232。

    上海申创新动力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金管理人为上海君和
立成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信息公示查询结
果,上海君和立成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已登记为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
管理人,登记编号为 P1061301。

    8、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经核查,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公募基金管理人,其参与本次认购的资
产管理产品中欧基金阳光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28
备案,编码为 SNQ698。

    除上述产品外,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参与本次认购的其他产品为 11 个公
募基金,均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
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的需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的产品。

    9、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 9 个资产管理产品参与本
次认购,其中国泰君安君得诚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国泰君安君得鑫两年持
有期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及国泰君安君得明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不属
于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需备案的私募投资基金、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无需进行相
关备案,其余 6 个参与本次认购的资产管理计划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
案,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认购产品                      产品编码

   1          国泰君安君享弘利二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S43461

   2          国泰君安君享弘利 6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SCU513

   3          国泰君安君享弘利三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S50023

   4        国君资管山东铁投定增 1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SJY911

   5          国泰君安君享弘利五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S50827

   6            国泰君安君享同利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SF0193


    10、深圳前海红土并购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信息公示查询结果,深圳前海红土并购基金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已备案为创业投资基金,编码为 SGN975。

    深圳前海红土并购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金管理人为深创投红土股权
投资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信息公示查询结果,
上海君和立成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已登记为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
人,登记编号为 P1069346。

    11、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29
           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信息公示查询结果,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
       金股份有限公司已于 2016 年 11 月 25 日备案为股权投资基金,编码为 SN3042。

           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基金管理人为诚通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信息公示查询结果,诚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已于 2016 年 9 月 8 日登记为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为
       P1033560。

           12、以自有资金出资的认购对象

           UBS AG、郭伟松、南方希望实业有限公司以其自有资金参与认购,均不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
       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的备案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
       定的需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的范围内,不需要按照前述规定履行
       资产管理计划、私募基金备案登记手续。

           综上,经核查,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
       (试行)》等相关法规以及发行人股东大会关于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规定,涉及
       需要备案的产品均已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要求在中
       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

           (四)关于认购对象适当性的说明

          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
       理实施指引(试行)》及主承销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制度要求,本次发行参
       与报价并最终获配的投资者均已按照相关法规和《认购邀请书》中的投资者适当
       性管理要求提交了相关材料,主承销商对本次发行的获配对象的投资者适当性核
       查结论如下:

                                                                            产品风险等
                                                                            级与风险承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投资者分类
                                                                            受能力是否
                                                                              匹配

 1                          UBS AG                         Ⅰ类专业投资者      是


                                          30
     叙永金舵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金舵定增增强三号私
2                                                            I 类专业投资者        是
                       募股权投资基金
                                                           ⅠI 类/III 类专业投资
3                           郭伟松                                                 是
                                                                      者

4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Ⅰ类专业投资者        是

5                   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Ⅰ类专业投资者        是

6       上海申创浦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Ⅰ类专业投资者        是

7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Ⅰ类专业投资者        是

8         上海申创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Ⅰ类专业投资者        是

9      上海申创新动力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Ⅰ类专业投资者        是

10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Ⅰ类专业投资者        是

11            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Ⅰ类专业投资者        是

12        深圳前海红土并购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Ⅰ类专业投资者        是

13          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Ⅰ类专业投资者        是

                                                           ⅠI 类/III 类专业投资
14                   南方希望实业有限公司                                          是
                                                                      者


        经核查,上述投资者均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
     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及主承销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
     制度要求。

         (五)关于认购对象资金来源的说明

        经核查,本次认购的股份不存在信托持股、委托持股或其他任何代持的情形,
     认购资金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来源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的情形,亦不存
     在直接或间接接受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主承销商以及前述主体关联方提供的任何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
     安排的情形。


     四、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1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保荐代表人:周百川、潘庆明

项目协办人:王健

项目组成员:郭瑛英、张帅、赵毅、陈诚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联系电话:010-85130683

传    真:010-65608451

(二)发行人律师: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负 责 人:乔佳平

经办律师:康晓阳、张狄柠、廖婷婷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幸福二村 40 号楼 40-3 四层-五层

联系电话:010-50867666

传    真:010-65527227

(三)会计师事务所: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肖厚发

经办注册会计师:李建彬、连益民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外经贸大厦 901-22 至 901-26

联系电话:010-66001391

传    真:010-66001392

(四)验资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肖厚发

经办注册会计师:李建彬、连益民


                                32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外经贸大厦 901-22 至 901-26

联系电话:010-66001391

传    真:010-66001392




                                33
                          第二节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相关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 10 名股东变动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 10 名股东情况

        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单位:股
                                                                          持有有限售条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股本性质
                                                                          件的股份数量
 1      余仲                        29,336,432       9.13%   境内自然人      29,336,432
 2      梁美珍                      28,450,650       8.86%   境内自然人      28,450,650
 3      左国军                      26,617,615       8.29%   境内自然人      26,617,615
        深圳市富海银涛叁号投资合                             境内非国有
 4                                  18,426,000       5.74%                           0
        伙企业(有限合伙)                                   法人
 5      蒋泽宇                      14,225,326       4.43%   境内自然人      14,225,326
 6      蒋婉同                      14,225,325       4.43%   境内自然人      14,225,325
 7      李时俊                      13,719,602       4.27%   境内自然人      13,719,602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陆
 8                                  12,581,606       3.92%   境外法人                0
        股通)
 9      伍波                        10,267,415       3.20%   境内自然人       8,202,911
 10     张勇                         9,937,215       3.09%   境内自然人       8,202,911
               合    计            177,787,186      55.36%        -         142,980,772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 10 名股东情况

        假设以上述持股为基础,不考虑其他情况,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完成股份登记
     后,公司前十名股东示意情况如下:
                                                                          单位:股
                                                                          持有有限售条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股本性质
                                                                          件的股份数量
 1      余仲                        29,336,432       8.44%   境内自然人      29,336,432
 2      梁美珍                      28,450,650       8.18%   境内自然人      28,450,650
 3      左国军                      26,617,615       7.66%   境内自然人      26,617,615
 4      深圳市富海银涛叁号投资合    18,426,000       5.30%   境内非国有              0

                                            34
                                                                          持有有限售条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股本性质
                                                                          件的股份数量
        伙企业(有限合伙)                                     法人

 5      蒋泽宇                      14,225,326       4.09%   境内自然人      14,225,326
 6      蒋婉同                      14,225,325       4.09%   境内自然人      14,225,325
 7      李时俊                      13,719,602       3.95%   境内自然人      13,719,602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陆    12,581,606
 8                                                   3.62%    境外法人               0
        股通)
 9      伍波                        10,267,415       2.95%   境内自然人       8,202,911
 10     张勇                         9,937,215       2.86%   境内自然人       8,202,911
               合    计            177,787,186      51.13%       -                    -



     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本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新股登记完成后,公司增加 26,480,245 股有限售条件
     流通股。同时,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余仲、左国军、梁美珍
     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
     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二)对公司资产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将同时增加,资产负债率将有所下降,本
     次发行使得公司整体资金实力得到进一步提升,资本结构得到优化,也为公司后
     续发展提供有效的保障。

         (三)对公司业务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均投向公司的主营业务,项目的实施有助于公司巩固现有
     竞争优势,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进一步提升行业地位,保证公司的可持续发
     展。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主营业务范围、业务收入结构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35
    (四)对公司治理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化,对公司治理
不会有实质的影响,但机构投资者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有所提高,公司股权结构
更加合理,这将有利于公司治理结构的进一步完善及公司业务的健康、稳定发展。

    (五)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影响

    本次发行没有对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造成影响,公司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因本次发行而发生重大变化。

    (六)对公司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的影响

    本次发行不会产生新的关联交易,也不会导致同业竞争。若未来公司因正常
的经营需要与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发生交易,公司将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遵照市场化原则公平、公允、公正地确定交易价格,并履行必要的批
准和披露程序。




                                  36
               第三节 中介机构对本次发行的意见


一、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作为本次捷佳伟创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主承销
商)全程参与了本次发行工作,主承销商认为:

    1、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发行过程、定价及股票配
售过程、发行对象的确定等全部发行过程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均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认购邀请书》、《股
份认购协议》等申购文件的有关规定,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合法、有效;

    2、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公司
法》、《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
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
务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对象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
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1、发行人本次发行已依法取得所需的授权和批准,批准程序合法、合规;

    2、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均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本次
方案的规定,发行结果公平、公正;

    3、本次发行发送的《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缴款通知》《认购协议》
等法律文件,内容合法、有效。




                                   37
第四节 有关中介机构声明




          38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本发行情况报告书进行了核查,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
律责任。




    项目协办人签名:

                           王 健



    保荐代表人签名:

                           周百川                  潘庆明




    法定代表人签名:

                            王常青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39
                           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签字律师已阅读发行情况报告书,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与本所出具
的法律意见书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律师对发行人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引用
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出现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
责任。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签名):
                                         乔佳平




    经办律师(签名):
                           康晓阳                 张狄柠




                           廖婷婷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40
                           审计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发行情况报告书,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与本所
出具的专业报告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发行情况报告书
中引用的本所专业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出
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
的法律责任。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杨志国




签字注册会计师:
                              龙湖川              卢伟胜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41
                          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以下简称发行情况报告书),确认发行情况
报告书与本所出具的专业报告不存在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确认发行
情况报告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
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肖厚发




签字注册会计师:
                              李健彬                 连益民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42
                            验资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以下简称发行情况报告书),确认发行情况
报告书与本所出具的专业报告不存在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确认发行
情况报告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
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肖厚发




签字注册会计师:
                              李建彬                 连益民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43
                            第五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文件;

   2、保荐机构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发行保荐工作报告和尽职调查报告;

   3、发行人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4、保荐机构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5、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
书;

   6、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

   7、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8、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查阅地点

       (一)发行人: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龙田街道竹坑社区金牛东路 62 号一层至六层

   电话:86-755-81449633

   传真:86-755-81449990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 2 号凯恒中心 B 座九层

   电话:010-85130683

   传真:010-65608451




                                     44
三、查阅时间

    除法定节假日之外的每日上午 9:00-11:00,下午 14:00-16:30


四、信息披露网址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 http:// http://www.szse.cn )、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




                                      45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之盖章页)




                         发行人: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