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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捷佳伟创: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1-04-29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

                               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捷佳伟创
保荐代表人姓名:周百川                    联系电话:010-65608243
保荐代表人姓名:潘庆明                    联系电话:010-65608250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
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
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
                                                是
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
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每月一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
                                                是
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
(2)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0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不适用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0

                                      1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无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无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无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0
(2)培训日期                                   不适用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无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无
3.“三会”运作                            无                无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无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无
6.关联交易                                 无                无
7.对外担保                                 无                无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无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
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             无                无
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
                                           无                无
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
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               无                无
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2
                                            是否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履行承诺
1.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承诺                     是              不适用
2.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时所作承诺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    明
                                                    2020 年 11 月 19 日保荐机构变更为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
                                              人变更为周百川、潘庆明。
                                                    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19 日发布公
                                              告:“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29 日召开了
                                              第三届董事会第 二十二次 会议、2020
                                              年 10 月 16 日召开了 2020 年第四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 A 股股票的相关议案。经股东大
                                              会授权,公司拟聘请中信建投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担任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
                                              票的保荐机构。公司已于近日与中信建
                                              投证券签订了《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
                                              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 建投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捷 佳伟创新能
                                              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
                                              之保荐与承销协议》,由其负责公司本
                                              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工
                                              作及证券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持续
                                              督导期为本次发行的证券 上市当年剩
                                              余时间及其后 2 个完整会计年度。”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者其
                                                     无
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3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
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周百川                    潘庆明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