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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捷佳伟创: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2021-06-10  

                        证券代码:300724               证券简称:捷佳伟创         公告编号:2021-064



               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
                     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符合解锁条件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共计169人,可解锁的限制性
股票数量为483,340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347,700,245股的0.1390%。

    2、本次限制性股票在相关部门办理完解锁手续后、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
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9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
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认为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
“本激励计划”、“激励计划”或“本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对
符合解锁条件的169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解锁期解锁共计483,340股限制性股票(占目
前公司股本总额347,700,245股的0.1390%)办理解锁及上市流通手续,现将相关内
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公司2019年11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就本次激励计
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
了意见,律师就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2019年11月29日至2019年12月10日期间,公司对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名单及职
位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未接到任何针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
异议。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
明。

    3、2019年12月17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深圳
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
的议案》、《<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9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
股票的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
须的全部事宜;同时,公司根据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核查情
况,披露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
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19年12月19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
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就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5、2021年6月9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
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
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就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
书。

   二、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情况说明

       1、第一个解锁期届满说明

    根据《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第四章激励计划的具体内容/二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
日、限售期、解除期和禁售期”中/(三)项规定,本次股权激励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
锁定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和36个月,自授予完成之日起计。

    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期及各期解锁时间安排如下:

       解锁安排                   解锁时间                   解锁比例
                        自授予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第一个解锁期        授予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        40%
                        日止
                        自授予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第二个解锁期        授予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
                                                                        30%
                        日止
                        自授予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第三个解锁期        授予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
                                                                        30%
                        日止

    如上所述,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
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本激励计划限制
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19年12月19日,上市日为2020年2月13日,本激励计划的第一个
解锁期已于2021年2月12日届满。

    2、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说明

    解锁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解锁:

          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条件                                达成情况

1、上市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
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
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锁条件。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
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
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   激励对象均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锁条
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件。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业绩考核目标为:2019 年公      出具的 2018 年度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
司净利润较 2018 年增长率不低于 18%。                 [2019]第 ZI10099 号),公司 2018 年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06,191,650.83
以上“净利润”指剔除本次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及《深
                                                     元,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员工持
                                                     伙)出具的 2019 年度审计报告(信会师报
股计划(草案)》所涉及激励基金的成本费用后,归属
                                                     字[2020]第 ZI10134 号),公司 2019 年归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381,913,420.05 元、股份支付费用为
                                                     503,192.43 元,则剔除股份支付费用及《深
                                                     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所涉及激
                                                     励基金的成本费用影响的数值为
                                                     382,416,612.48 元,实际达成的净利润增长
                                                     率为 24.89%,高于业绩考核要求,满足解
                                                     锁条件。

4、个人业绩考核要求
根据公司制定的《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
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规定,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可解锁额度与个人层面考核
系数相关,具体如下:

       分数           相应等级   当期打分配比
                                                     满足解锁条件的 169 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考
   85(含)-100         优秀         100%            核结果均为“优秀”,当期打分配比均为
    70(含)-85         良好          80%            100%。

    60(含)-70         合格          60%
      60 以下         不合格           0

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则上市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将激励对象所获限
制性股票当期可解锁份额回购注销,当激励对象上一年
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时,当期可解锁
比例=当期最高可解锁比例×当期打分配比;当期可解
锁数量=获授限制性股票总股数×当期可解锁比例


    综上所述,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已届
满,公司及169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19年第五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拟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符合解锁条件的169名激励对
象第一个解锁期共计483,340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锁及上市流通手续。

    三、2019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激励对象及限制性股票数量

    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69人,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83,340股,
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347,700,245股的0.1390%。本次解锁的激励对象及限制性股票数量
如下:
                                                         本次可解锁的限 剩余未解锁的限
                                    获授的限制性股
  序号      姓名        职务                               制性股票数量   制性股票数量
                                      票数量(股)
                                                             (股)           (股)
    1      李时俊   董事、总经理               42,500             17,000         25,500
                    副总经理、董
    2      谭湘萍                              17,580              7,032         10,548
                      事会秘书
          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
    3                                        1,148,270           459,308        688,962
                人员167人

                合计                         1,208,350           483,340        725,010


    注: 1、上表中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不包含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的 5 名离职人员所持有已

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1,650 股;

         2、上表中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的限制性股票解锁后,其买卖股份应遵守《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

业务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

         3、因公司第三届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高级管理人员汪愈康先生、周惟仲先生不再

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汪愈康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根据《公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高级管理人

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所以汪愈康先生持有的限制性股票 17,500

股,周惟仲先生持有的限制性股票 17,500 股,均属于锁定期。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根据《激励计划》、《深圳市捷
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有关规定,以及结合公司 2019 年度已实现的业绩情况和公司 169 名激励对象考核结
果,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169 名激励
对象符合第一个解锁期的解锁资格条件,同意公司按照相关规定为 169 名激励对象
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的 483,340 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锁相关事宜。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 2019 年度的经营业绩、拟解锁的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评结果等实际情
况,独立董事一致认为:

    1、公司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等规定的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
格,未发生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规定的不得办理解锁的情形;

    2、本次解锁的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及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
关于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的要求,作为公司本次可解锁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
有效;

    3、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各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解锁安排(包括
限售期、解锁期、解锁条件等事项)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
体股东的利益;

    4、本次解锁有利于加强公司与激励对象之间的紧密联系,强化共同持续发展的理
念,激励长期价值的创造,有利于促进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

    5、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审议程序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按照相关规定,为前述可解锁的激励对象 2019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项下获授的、在第一个解锁期内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办理相关解锁手
续。

       六、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一个解锁期已届
满,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满足,公司2019年度业绩及公司169名激励对象2019年
度个人业绩考核结果均满足解锁条件,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符合《管理办
法》的有关规定。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为前述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第一个
解锁期解锁手续。

       七、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于2021年6月9日出具《关于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
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回购注销部分限制
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认为:截至本法律意
见书出具日,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
就相关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
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已届满,公司及169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
成就,尚需由公司统一办理限制性股票解锁及上市流通手续,符合《管理办法》
《2019年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
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