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24 证券简称:捷佳伟创 公告编号:2021-070 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 解锁期解锁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符合解锁条件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共计169人,可解锁的限制性股 票数量为483,340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347,700,245股的0.1390%。 2、本次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 2021年6月22日。 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申请将 2019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激励计划”或“本计划”)授予的限制 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的股份予以解锁,169名激励对象获授的483,340股限制性 股票,占公司当前总股本347,700,245股的0.1390%。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公司2019年11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就本次激励计划是 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意 见,律师就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2019年11月29日至2019年12月10日期间,公司对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名单及职 位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未接到任何针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 议。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3、2019年12月17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深圳 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 议案》、《<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9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的授 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须的全部事 宜;同时,公司根据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核查情况,披露了《关 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 报告》。 4、2019年12月19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上 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就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5、2021年6月9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 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就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情况说明 1、第一个解锁期届满说明 根据《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第四章激励计划的具体内容/二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限售 期、解除期和禁售期”中/(三)项规定,本次股权激励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锁定期分别 为12个月、24个月和36个月,自授予完成之日起计。 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期及各期解锁时间安排如下: 解锁安排 解锁时间 解锁比例 自授予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第一个解锁期 至授予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40% 日当日止 自授予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第二个解锁期 至授予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30% 日当日止 自授予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第三个解锁期 至授予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30% 日当日止 如上所述,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 个交易日起至授予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 票的授予日为2019年12月19日,上市日为2020年2月13日,本激励计划的第一个解锁期 已于2021年2月12日届满。 2、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说明 解锁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解锁: 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条件 达成情况 1、上市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 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 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锁条件。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 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 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 激励对象均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锁 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条件。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的 2018 年度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 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业绩考核目标为:2019 年公司 [2019]第 ZI10099 号),公司 2018 年归属 净利润较 2018 年增长率不低于 18%。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06,191,650.83 以上“净利润”指剔除本次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及《深 元,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员工持 合伙)出具的 2019 年度审计报告(信会 股计划(草案)》所涉及激励基金的成本费用后,归属于 师报字[2020]第 ZI10134 号),公司 2019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381,913,420.05 元、股份支付费用为 503,192.43 元,则剔除股份支付费用及 《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 公司 2019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所 涉及激励基金的成本费用影响的数值为 382,416,612.48 元,实际达成的净利润增 长率为 24.89%,高于业绩考核要求,满 足解锁条件。 4、个人业绩考核要求 根据公司制定的《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 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规定,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可解锁额度与个人层面考核系 数相关,具体如下: 分数 相应等级 当期打分配比 满足解锁条件的 169 名激励对象个人层 85(含)-100 优秀 100% 面考核结果均为“优秀”,当期打分配比均 70(含)-85 良好 80% 为 100%。 60(含)-70 合格 60% 60 以下 不合格 0 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则 上市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将激励对象所获限制 性股票当期可解锁份额回购注销,当激励对象上一年度 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时,当期可解锁比 例=当期最高可解锁比例×当期打分配比;当期可解锁数 量=获授限制性股票总股数×当期可解锁比例 综上所述,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已届 满,公司及169名激励对象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授权,公司拟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符合解锁条件的169名激励对 象第一个解锁期共计483,340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锁及上市流通手续。 三、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是否存在差异的说明 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四、本次解锁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锁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6月22日; 2、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83,340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347,700,245股 的0.1390%。 3、本次解锁的激励对象人数合计169人,全部为公司高管、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 骨干人员; 4、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及上市流通的具体情况如下: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 本次可解锁的限制 剩余未解锁的限制 序号 姓名 职务 数量(股) 性股票数量(股) 性股票数量(股) 1 李时俊 董事、总经理 42,500 17,000 25,500 副总经理、董事 2 谭湘萍 17,580 7,032 10,548 会秘书 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 3 1,148,270 459,308 688,962 员167人 合计 1,208,350 483,340 725,010 注:上表中不包括5名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的原激励对象。 五、本次解锁后的股本结构变动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数量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 股份数量(股)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流 178,930,311 51.46 -439,328 178,490,983 51.33 通股 二、无限售条件流 168,769,934 48.54 439,328 169,209,262 48.67 通股 三、总股本 347,700,245 100.00 347,700,245 100.00 注:本次解锁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 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5、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6、股份变更登记确认书; 7、创业板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获得股份解除限售申请表。 特此公告。 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