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佳伟创: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全资二级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核查意见2021-08-27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全资二级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公司
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
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佳伟创”或“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捷佳伟创全资二级子公司
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的
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二级子
公司常州捷佳创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佳创智能”)因日常经营需要,
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980万元,由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常州
捷佳创精密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捷佳创”)分别对其提供担保。具体
内容如下:
1、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
民币5,000万元,期限12个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
汇票、信用证、保函等。担保方式为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不超
过人民币5,000万元。最终以授信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2、拟向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
币4,980万元,期限24个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
票、信用证、保函等。担保方式为常州捷佳创提供保证担保,最终授信金额及期
限、授信品种、担保金额及期限以授信银行实际审批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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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使用金额将依据公司实际经营来确定,但不超过上述授信额度,在授信
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2021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
资二级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本次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常州捷佳创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11MA1XT3GX74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伍波
注册资本:5000 万元整
营业期限:2019 年 01 月 16 日至******
住所:常州市新北区机电工业园宝塔山路 9 号
经营范围:自动化设备、仪器仪表的研发,生产,销售及维修;软件开发、
销售;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
自动化信息技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股东情况:公司子公司常州捷佳创持有捷佳创智能 100%股权。
2、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1 年 6 月 30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24,209.24 37,439.16
负债总额 23,777.16 37,62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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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资产 432.08 -186.03
项目 2020 年年度(经审计) 2021 年 1-6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2,768.70 1,016.80
营业利润 -3,180.52 -1,041.76
净利润 -2,245.91 -656.27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合同的具体内容以业务实际发生时为准;
2、担保方式:公司为捷佳创智能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子公司常州捷佳创为捷佳创智能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保证担保;
3、担保本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9,980万元;
4、担保期限:以最终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为全资二级子公司捷佳创智能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有
利于满足捷佳创智能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保障其各项业务发展的顺利进行,符
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为全资二级子公司捷佳创智能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
保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有利于捷佳创智能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且决策及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该担保事项。
六、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审批的对外担保总额为164,688.29万元(含
本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4.24%。其中,对全资二级子公司担保
金额为9,980万元(含本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29%。实际已发
生的对外担保总额为88,698.2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9.21%。公
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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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失金额的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为全资二级子公司
捷佳创智能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本次担保
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独立意见,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对外担保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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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
股份有限公司全资二级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
供担保事项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
周百川 潘庆明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