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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捷佳伟创: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8-27  

                                 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作为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谨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
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公司对外担
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
通知》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我们对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对外担保情况进行认真地了解和核查,发
表如下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1、报告期内,公司未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亦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延续到报告期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
资金的情形。

    2、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
事项。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审批的对外担保总额为
159,808.29 万元,占公司 2020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52.63%;其中,对控股子公司
担保金额为 5,100 万元,占公司 2020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1.68%。截至报告期末,
实际已发生的对外担保金额为 90,366.40 万元,占公司 2020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29.76%。除上述情况外,截止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情况,也不存
在其他以前年度发生并延续到本报告期内的对外担保情况。

    二、关于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
在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编
制的《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三、关于全资二级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
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为全资二级子公司常州捷佳创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有利于常州捷佳创智
能装备有限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且决策
及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因此,我们同意该担保事项。

    四、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一致认为: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
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支出,确保
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健发展。相关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将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同
意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
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
行费用的议案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
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
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且
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置换事项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
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仅为《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
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朱玉杰                   林安中                    杜吉生




                                                      2021 年 8 月 25 日
(本页无正文,仅为《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
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杜吉生




                                                      2021 年 8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