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24 证券简称:捷佳伟创 公告编号:2021-098 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回 购注销涉及5名激励对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11,650股,占回购 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0034%,回购价格为16.23元/股,回购金额为人民币 189,079.50元。 2、本次回购的限制性股票于2021年10月1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回购、注销手续。 3、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目前347,700,245股减少至 347,688,595股,注册资本由347,700,245元人民币减少至347,688,595元人民币。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公司2019年11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就本 次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 益的情形发表了意见,律师就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2019年11月29日至2019年12月10日期间,公司对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名单 及职位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未接到任何针对本次激励对 象提出的异议。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对公示情 况进行了说明。 3、2019年12月17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摘要的议案》、《<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董事会被 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 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须的全部事宜;同时,公司根据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 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核查情况,披露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 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19年12月19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 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就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 书。 5、2021年6月9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 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 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就相关事 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6、2021年6月25日,公司召开了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原因及数量、价格、资金来源 (一)回购注销的原因及数量 根据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七章激励计划的变更和终止/二/(三)项 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在情况发生之日,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可以决定对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锁,由上市公司 回购注销。由于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触发回购注销条款,公司拟对其 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1,650股回购注销,占公司2019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0.9549%,占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前总 股本的0.0034%。 (二)回购注销的价格 依照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四章激励计划的具体内容/六/(一)项的 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份总额 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 调整,其中发生派息时,调整后的回购价格=调整前的授予价格-每股的派息 额。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项下,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人民币16.59元/ 股;公司于2020年6月24日实施完成了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以公司总股本 321,22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0元人民币(含税), 共派发现金红利57,819,600.00元(含税);于2021年6月4日实施完成了2020年年 度权益分派: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47,700,24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 现金红利1.8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62,586,044.10元(含税)。 因此,本次回购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 锁的限制性股票的价格为16.23元/股,回购对价总额为人民币189,079.50元。 (三)回购注销的资金来源 公司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事项支付的回购价款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四)验资情况及回购注销完成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导致公司减少注 册资本及股本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容诚验字[2021]第361Z0072号《验资报 告》。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347,700,245股减少至347,688,595 股。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347,700,245股变更为347,688,595 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本次变动数量 股份性质 比例 股份数量 比例 股份数量(股) (股) (%) (股) (%) 一、有限售条件流通 118,439,041 34.06 -11,650 118,427,391 34.06 股 其中:股权激励限售 736,660 0.21 -11,650 725,010 0.21 股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 229,261,204 65.94 - 229,261,204 65.94 股 三、总股本 347,700,245 100.00 -11,650 347,688,595 100.00 注:本次回购注销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 结果为准。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 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四、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 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 的勤勉尽责。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特此公告。 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