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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捷佳伟创: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10-29  

                        证券代码:300724          证券简称:捷佳伟创         公告编号:2021-102



           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3 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以现
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于 2021 年 10 月 27 日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
出席董事 9 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余仲主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符合法律、行政法
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了公司的经营发展,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信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10,000
万元,额度有效期 12 个月(最终以授信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时间与授信额度
为准)。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
等业务。具体使用金额将依据公司实际经营来确定,但不超过上述授信额度,
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具体内容请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向银行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
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的积极性,使其
更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以保证公司业绩稳步提升,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
目标的实现,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拟定了《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
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拟向激励对象授予限
制性股票 618,500 股。本激励计划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
理指南第 5 号——股权激励》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请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深圳市捷佳
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
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审议通过《<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了保证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进一步完善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及激励约束机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
第 5 号-股权激励》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制定了《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请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深圳市捷佳
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
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
理与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事项,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宜:

    (1)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
拆细、缩股、派息或配股等事项时,按照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
票数量和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
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锁资格和解锁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
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5)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锁;

    (6)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锁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
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锁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
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7)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锁定事宜;

    (8)授权董事会必要时决定股权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
    (9)授权董事会对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在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
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
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0)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收款银
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11)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有关的协议和其他相关文件;

    (12)授权董事会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
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
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股东大会授权的期限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
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 2021 年 11 月 15 日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请
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