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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捷佳伟创: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2021-12-17  

                        证券代码:300724               证券简称:捷佳伟创     公告编号:2021-119



             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

                    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左国军先生保证向
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
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1-094,以下简称“预披露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副总经理左国军先生计划自减持计
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以集中竞价方式、或
者自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以大宗交易
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200,000股(占公司原总股本比例0.35%)。

    公司于近日收到左国军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告知函》。
截止目前,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
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实施进展情况告知如
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份减持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                                         减持均价                     占现总股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股数(股)
   称                                           (元/股)                     本比例

            集中竞价    2021/9/27至2021/9/28      135.96          354,900        0.10%
 左国军
            大宗交易         2021/9/14            141.42          100,000        0.03%

       (注:本次减持的股份均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2、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
                 股份性质                       占现总股本                   占现总股本
 名称                              股数(股)                 股数(股)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26,617,615        7.66%     26,162,715         7.52%
 左国
         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6,654,404        1.91%      6,199,504         1.78%
  军
                限售条件流通股     19,963,211        5.74%     19,963,211         5.74%

    注:1、2021 年 10 月 19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

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8),由于减持期间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11,650 股,公司总股本由原 347,700,245 股减少至 347,688,595 股;2、表中合计数与各明细

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均未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
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2、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实际减持情况
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
结构和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截至本公告日,左国军先生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
续关注其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督促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左国军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