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佳伟创:关于向客户提供担保的公告2022-01-06
证券代码:300724 证券简称:捷佳伟创 公告编号:2022-005
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客户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江苏龙恒新能源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对外担保总额:本次新增担保金额不超过 15,000.00 万元;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为 261,670.00 万元(含本次),占公司 2020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86.18%
●本次担保有无反担保:有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0
●本次担保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解决需融资支持客户的付款问题,进一步促进公司业务的开展,加快公司
资金回笼,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开展合作,对符合资质条件的客户采用
“卖方担保买方融资”方式销售产品。客户江苏龙恒新能源有限公司拟向中国建
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的银行贷款,贷
款期限不超过 21 个月,贷款资金将专项用于向公司及子公司支付设备购买款,
江苏龙恒新能源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江苏中润光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作为第一
担保人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作为第二担保人为该笔贷款提供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和保证金质押担保,第一担保人对第二担保人不具有追偿权。
江苏龙恒新能源有限公司用其等额价值设备作为抵押物向公司提供抵押反担保,
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实际控制人龙大强先生亦作为反担保人向公司提供连带责任
保证担保。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 2022 年 1 月 4 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
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本次担保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被担保人名称:江苏龙恒新能源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9 年 12 月 10 日
注册地址: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上海路 1299 号
法定代表人:张进
注册资本:150,000 万元
经营范围:太阳能电池和组件的研发、制造、销售;光伏衍生品的研发、制
造、销售;光伏产品和设备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销售;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
设备的安装、调试;太阳能光伏电站的建设、调试、维护;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
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江苏中润光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持股 93.33%,宿迁市产业发展
基金(有限合伙)持股 6.67%
2、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9 月 30 日(未
项目
(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240,863 324,207
负债总额 180,332 237,581
净资产 60,531 86,626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
- -
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
2020 年度 2021 年 1-9 月
项目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27,863 298,752
利润总额 432.48 6,129
净利润 432.48 6,095
信用等级 - -
3、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被担保人为公司及子公司客户,与公司无关联关系。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合同的具体内容以具体业务实际发生时为准;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和保证金质押担保;
3、担保本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
4、担保期限:以最终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向客户提供担保有利于公司货款的回收,减少坏账损失,
同时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提高公司的营运资金效率和经济效益,符合公司整
体发展需要;且客户融资款项只能用于向公司及子公司支付货款,并提供反担保,
风险总体可控,董事会一致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仅为需融资支持的客户提供银行融资担保,有利于
公司业务的开展,加快公司资金回笼,且担保风险可控,符合公司整体发展需要;
其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基于上述情况,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六、保荐机构的意见
经核查,中信建投证券认为:公司本次为客户提供担保,有利于公司业务的
开展,加快公司资金回笼,符合公司整体发展需要;对同一笔贷款设定了多重担
保方式,公司提供担保的同时,客户的控股股东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此外,
客户以其等额价值设备作为抵押物提供反担保,客户的实际控制人作为反担保人
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捷佳伟创本次为客户提供担保事项风险总体可控,符合
公司利益;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尚需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履行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的规定,未损害股东的利益。
综上,中信建投证券对本次公司上述担保事项无异议。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为 261,670.00 万元(含本次),
占公司 2020 年 经审 计净 资产 的 86.18% 。其中 ,对 控股 子公 司担 保金 额为
109,980.00 万元,占公司 2020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36.22%。实际已发生的对外担
保余额为 48,780.00 万元,占公司 2020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16.07%。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金额
的情况。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
司向客户提供担保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