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作为深圳市捷佳伟创新 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捷佳伟创”、“公司”)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捷佳伟创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和核查意见 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159 号文《关于核准深圳市捷佳 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8,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14.16 元,募集 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13,280.00 万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以及其他发行费用人民 币 8,519.64 万元,实际可使用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104,760.36 万元。 上述资金于 2018 年 8 月 7 日全部到位,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18]3-45 号”验资报告。 2、2021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 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74 号)同意, 1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26,480,245 股,发行价格 为 94.41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49,999.99 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人民 币 1,879.95 万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48,120.04 万元。 上述资金于 2021 年 4 月 8 日全部到位,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审验,并于 2021 年 4 月 12 日出具了容诚验字[2021]361Z0037 号《验资报 告》。 (二)2021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1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1)上述募集资金到位前,截至 2018 年 8 月 9 日止,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已投入 11,254.91 万元,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11,254.91 万元;(2)2018 年度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7,923.04 万元;2019 年度 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31,107.04 万元;2020 年度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13,302.40 万元;2021 年度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9,250.02 万元;(3)2018 年至 2021 年累计银行存款、理财产品利息收入 3,276.24 万元,累计支付手续费 1.20 万元;(4)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产金额 2,545.54 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13,280.00 万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以及其他发行费用人民 币 8,519.64 万元以及上述(1)、(2)、(3)、(4)后,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募集资金余额为 32,652.47 万元(含闲置募集资金转出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13,000.00 万元。)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1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1)上述募集资金到位前,截至 2021 年 7 月 31 日止,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已投入 3,700.95 万元,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3,700.95 万元;(2)2021 年度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49,281.98 万元;(3)2021 年底累计 银行存款、理财产品利息收入 2,302.88 万元,累计支付手续费 0.24 万元。 2 募集资金总额 249,999.99 万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以及其他发行费用人民 币 1,879.95 万元、加上募集资金总账户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284.55 万元以及上述(1)、(2)、(3)后,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 197,724.29 万元(含闲置募集资金转出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50,000.00 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制定了《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经公司 2012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6 年 5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对《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进行了修订,并提交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1 年 8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的议案》,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并提交公司 2021 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止期末,公司一直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资金。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对募集资 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 监管协议。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18 年 8 月,本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常州捷佳创精密机械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捷佳创”)分别与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头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中信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信银行 3 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就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9 年 11 月,本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常州捷佳创与保荐机构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就新设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0 年 11 月,公司因聘请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 投证券”)担任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的保荐机构,故终止与原保荐 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的保荐协议,国信证券未完 成的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工作由中信建投证券承继。 2020 年 12 月 3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同意注销国 内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桃源 居支行,专户账号:766670869949),并将此专项账户的募集资金本息余额转出 至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片智能制造车间系统产业化项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信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盐田支行,专户账号:8110301012200348195),该账户将变 更用于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大尺寸多腔室扩散炉及 PECVD 设备 生产线建设,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盐田支行上级分 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签署新的《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1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告编号: 2021-039),同意公司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中国民生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分别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办理 与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签 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等。 2021 年 5 月,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常州捷佳创精密机械有限 4 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分行及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 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账户 单位:人民币元 其中: 单位名 开户银 募集资金投资项 账号 存款总金额 闲置募集资金 称 行 目 银行存款 暂时补流 中国银 高效晶硅太阳能 行股份 电池片设备(新型 有限公 半导体掺杂沉积 761470858635 - - - 司深圳 工艺光伏设备)制 内环支 造生产线建设项 行 目 中国银 行股份 智能全自动晶体 有限公 硅太阳能电池片 748470871063 - - - 司深圳 设备制造生产线 深圳市 桃源居 建设项目 捷佳伟 支行 创新能 上海浦 源装备 东发展 股份有 银行股 限公司 研发检测中心建 份有限 79190078801700000249 95,426,469.91 95,426,469.91 - 设项目 公司深 圳滨海 支行 中国银 行股份 有限公 国内营销与服务 766670869949 - - - 司深圳 网络建设项目 桃源居 支行 5 其中: 单位名 开户银 募集资金投资项 账号 存款总金额 闲置募集资金 称 行 目 银行存款 暂时补流 中信银 行股份 有限公 补充流动资金项 8110301013000348187 - - - 司深圳 目 盐田支 行 中信银 超高效太阳能电 行股份 池装备产业化项 有限公 目—大尺寸多腔 8110301012200348195 219,275,405.74 89,275,405.74 130,000,000.00 司深圳 室 扩 散 炉 及 盐田支 PECVD 设备生产 行 线建设 中信银 行股份 湿法工艺光伏设 有限公 8110501013901153776 备生产线建设项 - - - 司常州 常州捷 目 新北支 佳创精 行 密机械 中信银 有限公 高效新型晶体硅 行股份 司 太阳能电池湿法 有限公 8110501011901399586 设备及配套智能 11,822,835.52 11,822,835.52 - 司常州 制造设备生产线 新北支 建设项目 行 合计 326,524,711.17 196,524,711.17 130,000,000.00 说明 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内环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桃源居支行分别 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头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的下级支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盐田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新北支行、上海浦东发展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滨海支行分别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常州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的下级支行,由于下级支行没有签 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权限,因此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银行均为上级 支行或上级分行。 说明 2:2021 年 1 月,公司注销国内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国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桃源居支行,专户账号:766670869949),并将此专项账户的募集资金本 息余额转出至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片智能制造车间系统产业化项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信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盐田支行,专户账号:8110301012200348195)。该账户变更用于超高效 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大尺寸多腔室扩散炉及 PECVD 设备生产线建设。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账户 单位:人民币元 单位名称 开户银行 账号 募集资金投资 存款总金额 其中: 6 项目 闲置募集资金 银行存款 暂时补流 中国民生 银行股份 补充流动资金 有限公司 632914455 208,020,580.40 208,020,580.40 - 项目 深圳罗湖 支行 超高效太阳能 深圳市捷 电池装备产业 佳伟创新 上海浦东 79190078801 化项目-二合一 能源装备 发展银行 322,548,725.54 322,548,725.54 - 700002025 透明导电膜设 股份有限 深圳分行 备(PAR)产业 公司 化项目 兴业银行 先进半导体装 股份有限 33701010010 备(半导体清洗 656,406,154.46 656,406,154.46 - 公司深圳 2279253 设备及炉管类 分行 设备)研发项目 超高效太阳能 电池装备产业 化项目-泛半导 中国建设 常州捷佳 体装备产业化 银行股份 创精密机 44250100004 项目(超高效太 有限公司 790,267,442.84 290,267,442.84 500,000,000.00 械有限公 600002981 阳能电池湿法 深圳机场 司 设备及单层载 支行 板式非晶半导 体薄膜 CVD 设 备产业化项目) 合计 1,977,242,903.24 1,477,242,903.24 500,000,000.00 7 三、2021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中,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 72,837.41 万元。 (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中,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 52,982.94 万元。 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如下表所示: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104,760.36 本 年 度 投入 募 集资 金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9,250.02; 募集资金净额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248,120.04 总额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52,982.94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38,672.95 2018 年:19,177.95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0.00 2019 年:31,107.04 已 累 计 投入 募 集资 金 2020 年:13,302.40 总额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36.92% 2021 年:9,250.02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0.00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1 年:52,982.94 是否已 截至期 项 目 是 否 项 目 截至期末累 募集前承诺 变更项 募集后承诺 调整后投资 本年度投 末投资 达 到 本年度实现 累计至今总 达 到 可 行 承诺投资项目 计投入金额 投资金额 目(含 投资金额 总额(1) 入金额 进 度 预 定 的效益 效益 预 计 性 是 (2) 部分变 (%) 可 使 效益 否 发 8 更) (3) = 用 状 生 重 (2)/(1) 态 日 大 变 期 化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 1.高效晶硅太阳能电池片设备 (新型半导体掺杂沉积工艺光 9,247.21 否 9,247.21 9,247.21 919.43 8,883.90 96.07 7,571.74 13,503.26 是 否 伏设备)制造生产线建设项目 2.智能全自动晶体硅太阳能电 9,726.99 否 9,726.99 9,726.99 171.01 8,079.74 83.07 2,876.84 9,223.69 是 否 池片设备制造生产线建设项目 是(详 是(详 见本 见本核 3.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片智能制 不适 核查 33,005.37 查意见 -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造车间系统产业化项目 用 意见 第四部 第四 分) 部分) 不适 4.研发检测中心建设项目 15,015.52 否 15,015.52 15,015.52 1,900.29 6,142.34 40.91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用 是(详 是(详 见本 见本核 5.国内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 不适 核查 4,332.00 查意见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目 用 意见 第四部 第四 分) 部分) 不适 6.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27,895.36 否 27,895.36 27,895.36 - 28,311.94 101.49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用 7.湿法工艺光伏设备生产线建 5,537.91 否 5,537.91 5,537.91 776.97 5,396.91 97.45 7,335.32 15,737.31 是 否 9 设项目 是(详 8.高效新型晶体硅太阳能电池 见本核 湿法设备及配套智能制造设备 不适用 查意见 10,000.00 10,000.00 5,482.32 9,047.88 90.48 24,364.92 24,364.92 是 否 生产线建设项目 第四部 分) 28,672.95 (包括累计 是(详 收到的银行 9.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 见本核 存款利息收 不适 化项目—大尺寸多腔室扩散炉 不适用 查意见 28,672.95 - 6,974.70 24.33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入、银行理 用 及 PECVD 设备生产线建设 第四部 财产品利息 分) 扣除手续费 的净额)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 104,760.36 - 106,095.94 106,095.94 9,250.02 72,837.41 68.65 - 42,148.82 62,829.18 - - 目小计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 1.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 化项目-泛半导体装备产业化项 不适 目(超高效太阳能电池湿法设备 99,877.18 否 99,877.18 99,877.18 21,209.04 21,209.04 21.24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用 及单层载板式非晶半导体薄膜 CVD 设备产业化项目) 2.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 不适 化项目-二合一透明导电膜设备 33,438.34 否 33,438.34 33,438.34 1,694.65 1,694.65 5.07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用 (PAR)产业化项目 3.先进半导体装备(半导体清洗 64,608.67 否 64,608.67 64,608.67 - - -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 否 10 设备及炉管类设备)研发项目 用 50,480.40 50,480.40 (包括累计 (包括累计 收到的银行 收到的银行 不适 4.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50,195.85 否 存款利息收 存款利息收 30,079.25 30,079.25 59.59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用 入、扣除手 入、扣除手 续费的净 续 费 的 净 额) 额)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48,120.04 248,404.59 248,404.59 52,982.94 52,982.94 21.33 - - - - - 项目小计 合计 352,880.40 354,500.53 354,500.53 62,232.96 125,820.35 35.49 - 42,148.82 62,829.18 - -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片智能制造车间系统产业化项目:为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综合考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情况和公司需要,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17 日召开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片智能制造车 间系统产业化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中的 10,000.00 万元用于新项目“高效新型晶体硅太阳能电池湿法设备及配套智能制造设备生产线建设项 目”。此后,根据市场变化及公司战略调整的实际需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2020 年 10 月 26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 2020 年 11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 月 12 日公司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终止了“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片智能制造车间系统产业化项目”。 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2)国内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该项目自获得批复以来,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紧密关注市场发展趋势和行业变化格局,慎重推进项目建设。此后, 根据市场变化及公司战略调整的实际需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2020 年 10 月 26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 2020 年 11 月 12 日公 司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终止了“国内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3)研发检测中心建设项目:该项目自获得批复以来,因为行业技术更新迭代加快,所以公司审慎推进该项目。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不存在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 (1)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片智能制造车间系统产业化项目:同上 况说明 (2)国内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同上 11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不存在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 不适用 展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经综合考虑原募投项目“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片智能制造车间系统产业化项目”建设进度、资金使用情况以及未来资金需求,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 率,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19 年 9 月 17 日召开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 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片智能制造车间系统产业化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中的 10,000.00 万元用于新项目“高效新型 晶体硅太阳能电池湿法设备及配套智能制造设备生产线建设项目”。新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常州捷佳创,实施地点为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宝 塔山路以东旺财路以北。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 (2)根据市场变化及公司战略调整的实际需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终止“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片智能制造车间系统产业化项目”及“国内营 更情况 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并将该项目的募集资金余额共计 28,672.95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银行理财产品利息扣除手续费的净额) 调整用于新项目“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大尺寸多腔室扩散炉及 PECVD 设备生产线建设”。2020 年 10 月 26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 三次会议及 2020 年 11 月 12 日公司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新项目实施主体为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实施地点为深圳市坪 山区金辉路与锦绣东路交汇处西北角。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经综合考虑原募投项目“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片智能制造车间系统产业化项目”建设进度、资金使用情况以及未来资金需求,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 率,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19 年 9 月 17 日召开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 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片智能制造车间系统产业化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中的 10,000.00 万元用于新项目“高效新型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 晶体硅太阳能电池湿法设备及配套智能制造设备生产线建设项目”。新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常州捷佳创,实施地点为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宝 整情况 塔山路以东旺财路以北。 (2)根据市场变化及公司战略调整的实际需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终止“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片智能制造车间系统产业化项目”及“国内营 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并将该项目的募集资金余额共计 28,672.95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银行理财产品利息扣除手续费的净额) 调整用于新项目“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大尺寸多腔室扩散炉及 PECVD 设备生产线建设”。2020 年 10 月 26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 12 三次会议及 2020 年 11 月 12 日公司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新项目实施主体为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实施地点为深圳市坪 山区金辉路与锦绣东路交汇处西北角。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为顺利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前,公司已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截至 2018 年 8 月 9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 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共计人民币 11,254.91 万元。2018 年 8 月 10 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筹 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天健审[2018]3-378 号《关于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2018 年 8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 资金共计人民币 11,254.91 万元置换上述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截至 2018 年 10 月 10 日,公司已以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 11,254.91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人民币 11,254.91 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置换情况 为顺利推进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前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截至 2021 年 7 月 31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 4,260.15 万元。2021 年 8 月 25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已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 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1]361Z0478 号)。2021 年 8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募投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4,260.15 万元置换上述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截至 2021 年 9 月 27 日,公司已以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 4,260.15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 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4,260.15 万元。 (1)2019 年 3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行业快 速发展,为了满足公司扩大生产的需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公司及子公司拟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情况下, 将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5,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33,000 万元;截至 2020 年 3 月 20 日,公司已将上 资金情况 述资金 33,000 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2020 年 4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募 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公司及子公司拟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 13 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将原拟用于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片智能制造车间系统产业化项目(现已变更用于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大尺寸多腔室扩散炉及 PECVD 设备生产线建设项目),资金用于暂时补流金额 12,000.00 万元。资金均用于与本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未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 申购,或用于投资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债券等。截止 2021 年 4 月 16 日,公司已将暂时补流金额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2021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募集 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公司及子公司拟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8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将原拟用于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片智能制造车间系统产业化项目(现已变更用于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大尺寸多腔室扩散炉及 PECVD 设备生产线建设项目)的资金用于暂时补流金额 13,000.00 万元;公司将原拟用于泛半导体装备产业化项目(超高效太阳能电池湿法设备及单 层载板式非晶半导体薄膜 CVD 设备产业化项目)的资金用于暂时补流金额 50,000.00 万元;合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63,000.00 万元。 资金均用于与本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未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投资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债券等。截止 2022 年 4 月 21 日,公司已将上述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18 年 8 月 27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 7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资金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可以 滚动使用。公司于 2018 年 9 月 13 日召开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2019 年 8 月 26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3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资金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17 日召开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此议案。 情况 2020 年 8 月 25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 公司使用不超过 4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资金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11 日召开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此议案。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定期存单已全部到期并收回;公司未使用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 案》,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情况,同意对“高效晶硅太阳能电池片设备(新型半导体掺杂沉积工艺光伏设备)制造 金额及原因 生产线建设项目”、“智能全自动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片设备制造生产线建设项目”、"湿法工艺光伏设备生产线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进行结项,为 14 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将上述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 2,545.54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购买保本理财产品产生的投资收益并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等)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总额 113,280.00 万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以及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8,519.64 万元以及项目投入及相关理财收益、利息收入及手续费后,截 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 32,652.47 万元(含闲置募集资金转出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13,000.00 万元)。其中,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 动资金 13,000.00 万元;剩余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19,652.47 万元。 向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总额 249,999.99 万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以及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1,879.95 万元以及项目投入及相关利息收入及手续费后,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 197,724.29 万元(含闲置募集资金转出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50,000.00 万元)。其中,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50,000.00 万元;剩余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147,724.29 万元。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 2019 年 3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 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经公司重新评估募投项目各类设备的技术需求、数量、价格及厂房基建需求,对部分募投项目的建设工程等土建工程 及设备购置投入资金进行调整,具体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30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 (2)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2020 年 8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同意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其中: 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片智能制造车间系统产业化项目建设地址位于深圳市坪山区竹坑片区金牛东路以北,创景北路以西,新建生产厂房 13,320 平方米,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 计划建设期为 1.5 年,根据募投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公司原有场地规模不能满足项目实施需要,公司计划购置新的工业用地,考虑到场地的寻找、 问题或其他情况 厂房的建设等尚需时间,公司经审慎研究,决定拟将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片智能制造车间系统产业化项目延期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 国内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的实施主要取决于市场发展趋势和业务发展等需要,建设内容包括办公场地的租赁与装修、客户体验与培训中心、销售、 技术服务人员的扩充及培训以及购置售后服务装置、配备售后服务零件库等。为了降低募集资金的投入风险,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募集资金 的安全、合理运用,根据市场环境及客户开发情况,公司经审慎研究,决定拟将国内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延期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建设内容和投资规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此后,根据市场变化及公司战略调整的实际需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终止“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片智能制造车间系统产业化项目”及“国内营 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并将该项目的募集资金余额共计 28,672.95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银行理财产品利息扣除手续费的净额) 15 调整用于新项目“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大尺寸多腔室扩散炉及 PECVD 设备生产线建设”,新项目实施主体为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 备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 10 月 26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 2020 年 11 月 12 日公司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不存在需要披露的其他情况。 16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人民币 变更前项 项目达到 变更后的项 变更后项目拟投 截至期末实际 截至期末投资进 目拟投入 本年度实际 预定可使 本年度实现 是否达到 目可行性是 变更后的项目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入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投入金额 度(%)(3)=(2) 募集资金 投入金额 用状态日 的效益 预计效益 否发生重大 (1) (2) /(1) 总额 期 变化 高效新型晶体硅太阳能电池 晶 体 硅 太 阳 能 电 池 片 智 湿法设备及配套智能制造设 能 制 造 车 间 系 统 产 业 化 - 10,000.00 5,482.32 9,047.88 90.48 不适用 24,364.92 是 否 备生产线建设项目 项目 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片智 能制造车间系统产业化 - 23,005.37 项目 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 国 内 营 销 与 服 务 网 络 建 不适用(尚 - 4,332.00 化项目—大尺寸多腔室扩散 设项目 6,974.70 24.33 不适用 不适用 未建设完 否 炉及 PECVD 设备生产线建设 上 述 项 目 累 计 收 到 的 银 成) 行存款利息收入、银行理 - 1,335.58 财产品利息扣除手续费 的净额 合计 - 38,672.95 5,482.32 16,022.58 41.43 24,364.92 - - 17 (1)经综合考虑原募投项目“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片智能制造车间系统产业化项目”建设进度、资金使用情况以及未来资金需求,为提高募 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19 年 9 月 17 日召开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片智能制造车间系统产业化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中的 10,000.00 万元用于新项目“高效新型晶体硅太阳能电池湿法设备及配套智能制造设备生产线建设项目”。新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 子公司常州捷佳创,实施地点为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宝塔山路以东旺财路以北。 (2)根据市场变化及公司战略调整的实际需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终止“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片智能制造车间系统产业化项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 目”及“国内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并将该项目的募集资金余额共计 28,672.95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银行理财 (分具体项目) 产品利息扣除手续费的净额)调整用于新项目“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大尺寸多腔室扩散炉及 PECVD 设备生产线建设”,新 项目实施主体为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 10 月 26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 2020 年 11 月 12 日公 司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实施地点为深圳市坪山区金辉路与锦绣东路交汇处西北角。 (3)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大尺寸多腔室扩散炉及 PECVD 设备生产线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为 28,672.95 万元。资金来源为 原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片智能制造车间系统产业化项目募集资金余额及存款利息和理财收益,金额为 24,204.36 万元;以及原国内营销与服 务网络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余额及存款利息和理财收益 4,468.59 万元。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不适用(尚未建设完成) (分具体项目)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不适用 说明 18 (二)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公司无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 的情况;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2]361Z0153 号),认为“捷佳伟创公司 2021 年度《关 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 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捷佳伟创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工作 保荐代表人通过资料审阅、抽查凭证以及沟通交流等多种形式,对捷佳伟创 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方式主要包括: 查阅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抽取大额募集资金支付凭证,审阅捷佳伟创关于 募集资金情况的相关公告、中介机构相关报告,并与捷佳伟创相关人员沟通交流 等。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捷佳伟创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对募集资金 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使用募集资金均履行了相关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19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 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周百川 潘庆明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