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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捷佳伟创: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杜吉生)2022-04-27  

                                         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杜吉生)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1 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诚实、勤勉、独
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对公司重大事项
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
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 2021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自本人 2021 年 5 月 20 日任职以来,公司共召开了 7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实
际出席 7 次,没有委托出席或缺席情况;2021 年度本人出席股东大会 4 次。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
大事项审议符合法定程序,合法有效。该年度,本人对各次董事会会议提交的各
项议案经认真审议后均投同意票,没有反对、弃权意见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本人在对公司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进行认真的了解,报告期内发表独立意
见如下:

序
      发表日期     会议名称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意见
号
                  第四届董事
     2021 年 5 月            1、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1                 会第一次会                                          同意
     28日                    2、关于向客户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议
                           1、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
                第四届董事 性股票回购价格的独立意见
     2021年6月9
2               会第二次会 2、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 同意
     日
                议         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3、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
序
      发表日期     会议名称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意见
号
                              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
                             联方资金占用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
                             明和独立意见
                             2、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况的独立意见
                  第四届董事 3、关于全资二级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
     2021 年 8 月
3                 会第四次会 额度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 同意
     25日
                  议         见
                             4、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
                             意见
                             5、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独立意见
                第四届董事
     2021年10月            1、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
4               会第五次会                                         同意
     27日                  事项的独立意见
                议
     2021年11月
5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独立意见      同意
     3日
                第四届董事
     2021年11月            1、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6               会第六次会                                           同意
     7日                   案修订稿)》及摘要的独立意见
                议
                第四届董事
     2021年11月            1、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
7               会第七次会                                         同意
     18日                  见
                议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在担任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及提
名委员会委员期间,主要履职情况如下:

序                                                                    表决
      会议名称     召开时间                  会议内容
号                                                                    意见
                  2021年6月9 审议《关于核查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                                                                     同意
                  日         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董事会薪酬            审议《<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
     与考核委员            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2021年10月
2    会                    及摘要的议案》《<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 同意
                27日
                           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序                                                                   表决
      会议名称    召开时间                  会议内容
号                                                                   意见
                            审议《<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
                 2021年11月
3                           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 同意
                 7日
                            稿)>及摘要的议案》
                             1、听取了公司2021年第二季度内部审计工作
                2021 年 8 月 报告
4                                                                    同意
                25日         2、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
     董事会审计              要的议案》
     委员会                  1、听取了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
                2021年10月 报告
5                                                                    同意
                27日         2、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
                             案》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1 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机会以及其他时间对公司生
产经营和财务情况进行了解,并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
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
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的履职情况

     1、本人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在审议董事会议案过程中,充分发挥专业
优势,对所有议案和有关材料进行了认真审核,独立、公正、审慎地发表意见和
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2、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监督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
落实信息披露工作,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
的真实、准确、及时和公正。

     3、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进一步加深对相关法规的认
识和理解,不断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及思想意识。

     六、其他工作情况

     1、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2021 年,感谢公司在我作为独立董事履职过程中给予的配合和支持。2022
年,本人将继续认真履行独立董事义务,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
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切实履行好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并结合自身工作经历和经验给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发展提出合理化建
议。



                                 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杜吉生

                                              2022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