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 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佳伟创”或“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号——保荐业务》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捷佳伟创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159 号文《关于核准深圳市捷佳 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8,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14.16 元,募集 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13,280.00 万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以及其他发行费用人民 币 8,519.64 万元,实际可使用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104,760.36 万元。上述资金于 2018 年 8 月 7 日全部到位,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 出具了“天健验[2018]3-45 号”验资报告。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74 号)同意,公司 于 2021 年 4 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26,480,245 股,发行价格为 94.41 元/股,募 集资金总额为 2,499,999,930.45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 18,799,509.67 元(不含税) 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2,481,200,420.78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4 月 8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募集资金的 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1 年 4 月 12 日出具了容诚验字[2021]361Z0037 号《验资报告》。 1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2 年 4 月 21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127,709.46 万元,募集资金 账户余额为 229,478.04 万元(含利息、理财收益等),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序 募集资金 调整后投资 累计投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投资进度 备注 号 承诺投资总额 总额 金额 高效晶硅太阳能电池片设备(新 1 型半导体掺杂沉积工艺光伏设 9,247.21 9,247.21 8,883.90 96.07% 已结项 备)制造生产线建设项目 智能全自动晶体硅太阳能电池 2 9,726.99 9,726.99 8,079.74 83.07% 已结项 片设备制造生产线建设项目 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片智能制造 3 33,005.37 - - - 已终止 车间系统产业化项目 4 研发检测中心建设项目 15,015.52 15,015.52 6,951.93 46.30% 5 国内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4,332.00 - - - 已终止 6 补充流动资金 27,895.36 27,895.36 28,311.94 101.49% 已结项 湿法工艺光伏设备生产线建设 7 5,537.91 5,537.91 5,396.91 97.45% 已结项 项目 高效新型晶体硅太阳能电池湿 8 法设备及配套智能制造设备生 - 10,000.00 9,608.70 96.09% - 产线建设项目 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 9 项目-大尺寸多腔室扩散炉及 - 28,672.95 6,974.70 24.33% - PECVD 设备生产线建设 合计 104,760.36 106,095.94 74,207.83 - - 1、经综合考虑原募投项目“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片智能制造车间系统产业化项 目”建设进度、资金使用情况以及未来资金需求,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 司于 2019 年 8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19 年 9 月 17 日召 开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 案》,同意公司将“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片智能制造车间系统产业化项目”尚未使用 的募集资金余额中的 10,000.00 万元用于新项目“高效新型晶体硅太阳能电池湿 法设备及配套智能制造设备生产线建设项目”。 2、根据市场变化及公司战略调整的实际需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终止“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片智能制造车间系统产业化项目”及“国内营销与服 2 务网络建设项目”,并将该项目的募集资金余额共计 28,672.95 万元(包括累计收 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银行理财产品利息扣除手续费的净额)调整用于新项目 “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大尺寸多腔室扩散炉及 PECVD 设备生产 线建设”。2020 年 10 月 26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 2020 年 11 月 12 日公司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 3、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情况,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1 年 9 月 14 日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对“高效晶硅太阳能电池片设 备(新型半导体掺杂沉积工艺光伏设备)制造生产线建设项目”、“智能全自动晶 体硅太阳能电池片设备制造生产线建设项目”、“湿法工艺光伏设备生产线建设项 目” 、“补充流动资金”进行结项,为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 效率,将以上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 2,542.89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 利息及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产生的投资收益并扣除银行手续费 支出等,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 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募集前承诺投 募集后承诺投 序号 项目名称 累计投入金额 投资进度 资金额 资金额 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 1 133,315.52 133,315.52 23,422.38 - 备产业化项目 泛半导体装备产业化 项目(超高效太阳能 电池湿法设备及单层 1.1 99,877.18 99,877.18 21,727.73 21.75% 载板式非晶半导体薄 膜 CVD 设备产业化 项目) 二合一透明导电膜设 1.2 备(PAR)产业化项 33,438.34 33,438.34 1,694.65 5.07% 目 先进半导体装备(半 2 导体清洗设备及炉管 64,608.67 64,608.67 - - 类设备)研发项目 3 3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50,195.85 50,480.40 30,079.25 59.59% 合计 248,120.04 248,404.59 53,501.63 - (三)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情况 2021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降低财务成本,公司及子公司拟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情况 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8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及时 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实际使用 63,000 万元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 2022 年 4 月 21 日,公司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全部归还 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降低财务成本,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9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 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通过此次以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按照一年期 LPR 同期基准利率(3.70%)计算,公司 预计 12 个月将节约财务费用约 3,330.00 万元。 四、公司关于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承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 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 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不断推进,公司将根 据募集资金需求情况,及时归还募集资金,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 4 实施。公司在过去 12 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本次暂时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 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有利 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9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 的要求,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事项。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信建投证券认为:公司拟以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9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 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 使用,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 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 5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上 述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明确发表了 同意的独立意见。 综上,中信建投对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6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 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 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 周百川 潘庆明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