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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捷佳伟创: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22-08-11  

                        证券代码:300724             证券简称:捷佳伟创         公告编号:2022-067



           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
               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1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高效新型晶体硅太阳能
电池湿法设备及配套智能制造设备生产线建设项目”已实施完毕,并已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为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该项
目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 556.26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使用闲置
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产生的投资收益并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等,最终金额
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概述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159 号文《关于核准深圳市捷佳
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8,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14.16 元,募集
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13,280.00 万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以及其他发行费用人民
币 8,519.64 万元,实际可使用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104,760.36 万元。上述资金于
2018 年 8 月 7 日全部到位,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
出具了“天健验[2018]3-45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制定了《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并经公司 2012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6 年 5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进行了修订,并提交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1 年 8 月 25 日,
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的议案》,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并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止期末,公司一直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资金。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对募集资
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
监管协议。

       (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将首次公
开发行募集的资金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是否变               调整后投资总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备注
                                     更项目                    额
        高效晶硅太阳能电池片设备

 1      (新型半导体掺杂沉积工艺光     否      9,247.21      9,247.21       已结项

        伏设备)制造生产线建设项目

        智能全自动晶体硅太阳能电池
 2                                     否      9,726.99      9,726.99       已结项
        片设备制造生产线建设项目

 3      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片智能制造     是     33,005.37                     已终止
         车间系统产业化项目

  4      研发检测中心建设项目         否    15,015.52      15,015.52     已终止

  5      国内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是    4,332.00                     已终止

  6      补充流动资金                 否    27,895.36      27,895.36     已结项

         湿法工艺光伏设备生产线建设
  7                                   否    5,537.91        5,537.91     已结项
         项目

         高效新型晶体硅太阳能电池湿

  8      法设备及配套智能制造设备生   是                   10,000.00

         产线建设项目

         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

  9      项目—大尺寸多腔室扩散炉及   是                   28,672.95

         PECVD 设备生产线建设

                        合计               104,760.36     106,095.94


      (1)经综合考虑原募投项目“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片智能制造车间系统产业化项目”

建设进度、资金使用情况以及未来资金需求,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19 年 9 月 17 日召开 2019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晶体硅太

阳能电池片智能制造车间系统产业化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中的 10,000.00 万

元用于新项目“高效新型晶体硅太阳能电池湿法设备及配套智能制造设备生产线建设项

目”。

      (2)根据市场变化及公司战略调整的实际需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

终止“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片智能制造车间系统产业化项目”及“国内营销与服务网络建

设项目”,并将该项目的募集资金余额共计 28,672.95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

息收入、银行理财产品利息扣除手续费的净额)调整用于新项目“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

备产业化项目—大尺寸多腔室扩散炉及 PECVD 设备生产线建设”。2020 年 10 月 26 日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 2020 年 11 月 12 日公司 202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

会决议通过。

      (3)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情况,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1 年 9 月 14 日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对“高效晶硅太阳能电池片设备(新型半导体掺杂沉积

工艺光伏设备)制造生产线建设项目”、“智能全自动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片设备制造生产
     线建设项目”、“湿法工艺光伏设备生产线建设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进行结项,为

     更合理地使 用募集资 金,提高 募集资金 使用效率 ,将以上 项目节 余募集资 金人民币

     2,542.89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产

     生的投资收益并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等,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4)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

     次会议,2022 年 5 月 18 日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终止“研发检测中心

     建设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人民币 8,784.95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并

     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等,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

     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与结余情况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高效
     新型晶体硅太阳能电池湿法设备及配套智能制造设备生产线建设项目” 节余募
     集资金人民币 556.26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购买保本理财产品产生的投资收益并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等,最终金额以资金转
     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累计使用   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   是否实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实施主体
                                       募集资金   投资进度   节余金额   施完毕
        高效新型晶体硅太                                                         常州捷佳创
        阳能电池湿法设备                                                         精密机械有
 1                         10,000.00   9,676.78   96.77%      556.26      是
        及配套智能制造设                                                           限公司
        备生产线建设项目


         三、本次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
     定,本着合理、高效、节约的原则,从项目的实际需求出发,科学审慎地使用募
     集资金,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和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加强对项目费用的监督和管
     控,降低项目建设的成本和费用,节省了资金支出。
    2、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
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了现金管理,获得了一
定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四、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计划及对公司的影响

    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高效新型晶体硅太阳能电
池湿法设备及配套智能制造设备生产线建设项目”已实施完毕,结合公司实际经
营情况,公司将该项目账户余额 556.26 万元(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专户资金
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公司
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满足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
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事项实施完毕后,公司将注销存放该募集资金的专项账户,相关募集资金三
方监管协议亦将予以终止。

    五、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1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
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高效新型晶体硅太阳能电池湿
法设备及配套智能制造设备生产线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 556.26 万元
(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产生的
投资收益并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等,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
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2、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将“高效新型晶体硅太阳能电池湿法设备及配套智能制造设备生产线建
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
展,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因此,我
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相关事项。

    3、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将“高效新型晶体硅太阳能电池湿法设备及配套
智能制造设备生产线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
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资金需求,降低财务成本,
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因此我们
一致同意公司将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捷佳伟创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通过,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2、捷佳伟创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3、捷佳伟创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捷佳伟创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
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