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24 证券简称:捷佳伟创 公告编号:2023-019 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 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减持比例达到 1%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蒋婉同、平潭恒兴伟业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厦门市弘兴远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平潭鼎兴伟业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11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 告》(公告编号:2022-070)。持本公司股份 10,675,325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3.07%)的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蒋婉同女士计划自 2022 年 8 月 26 日至 2023 年 2 月 25 日以大宗交易方式,自 2022 年 9 月 1 日至 2023 年 2 月 28 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0,675,325 股(占公司总股本 比例 3.07%);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 5,176,24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49%)的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平潭恒兴伟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恒兴伟业”)、厦门市弘兴远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 称“弘兴远业”)、平潭鼎兴伟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鼎兴伟 业”)计划自 2022 年 8 月 26 日至 2023 年 2 月 25 日以大宗交易方式,自 2022 年 9 月 1 日至 2023 年 2 月 28 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5,176,24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49%)。 2023 年 2 月 28 日,公司收到蒋婉同女士、恒兴伟业、弘兴远业、鼎兴伟业 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情况的告知函》,截止目前,上述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已届 满,且其减持比例变动达到 1%。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1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占现总股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元/股) (股) 本比例 2022 年 9 月 1 日- 集中竞价 126.11 1,214,325 0.35% 2023 年 1 月 9 日 蒋婉同 2022 年 8 月 26 日- 大宗交易 110.60 9,461,000 2.72% 2023 年 1 月 6 日 2022 年 9 月 1 日- 集中竞价 132.88 1,854,411 0.53% 恒兴伟业 2023 年 2 月 27 日 大宗交易 2022 年 8 月 29 日 130.63 15,700 0.005% 2022 年 9 月 1 日- 集中竞价 127.22 986,700 0.28% 弘兴远业 2023 年 2 月 16 日 大宗交易 2022 年 8 月 26 日 135.24 68,100 0.02% 2022 年 9 月 1 日- 鼎兴伟业 集中竞价 133.66 493,200 0.14% 2023 年 2 月 27 日 (注:本次减持的股份均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2、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现总股 占现总股 股数(股) 股数(股) 本比例 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10,675,325 3.07% - - 蒋婉同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0,675,325 3.07%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合计持有股份 2,687,800 0.77% 817,689 0.23% 恒兴伟业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687,800 0.77% 817,689 0.23%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合计持有股份 1,777,300 0.51% 722,500 0.21% 弘兴远业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777,300 0.51% 722,500 0.21%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合计持有股份 711,140 0.20% 217,940 0.06% 鼎兴伟业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711,140 0.20% 217,940 0.06%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注:2022 年 11 月 10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 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1),由于减持期间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16,800 股,公司总股本由原 348,250,346 股减少至 348,233,546 股。 3、本次减持事项与其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一致,实际减持情况符合此 2 前披露的减持计划。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均未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 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2、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已披露的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本次实际减持情况 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 结构和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减持股份比例达到 1%的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蒋婉同 住所 深圳市坪山区龙田街道竹坑社区金牛东路**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平潭恒兴伟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 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片区商务营运中心**号楼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 厦门市弘兴远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 厦门市思明区镇海路**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 平潭鼎兴伟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 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片区商务营运中心**号楼 权益变动时间 2022 年 12 月 28 日至 2023 年 2 月 27 日 股票简称 捷佳伟创 股票代码 300724 变动类型(可多选)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 股、B 股等)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蒋婉同(A 股) 3,257,925 0.94 平潭恒兴伟业投资合伙企业 128,121 0.04 (有限合伙)(A 股) 厦门市弘兴远业投资合伙企业 49,900 0.01 (有限合伙)(A 股) 3 平潭鼎兴伟业投资合伙企业 46,900 0.01 (有限合伙)(A 股) 合计 3,482,846 1.00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间接方式转让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可多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可多选) 其他□(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 占总股本比 股数(股) 股数(股) 例(%) 例(%) 余仲 29,336,432 8.42 29,336,432 8.42 梁美珍 25,228,149 7.24 25,228,149 7.24 左国军 26,162,715 7.51 26,162,715 7.51 蒋泽宇 14,225,326 4.08 14,225,326 4.08 蒋婉同 3,257,925 0.94 - - 平潭恒兴伟业投资合伙企业 945,810 0.27 817,689 0.23 (有限合伙) 厦门市弘兴远业投资合伙企业 772,400 0.22 722,500 0.21 (有限合伙) 平潭鼎兴伟业投资合伙企业 264,840 0.08 217,940 0.06 (有限合伙) 合计持有股份 100,193,597 28.77 96,710,751 27.77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39,648,125 11.39 36,165,279 10.39 有限售条件股份 60,545,472 17.39 60,545,472 17.39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4 是否□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11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 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 承诺、意向、计划 号:2022-070)。本次减持情况与已披露的减持承诺、 意向、计划一致,减持数量在已披露减持计划范围内, 截止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已履行完毕。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 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是□否 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 规定的情况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 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 是□否 的股份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8.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注:上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所致。 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2 月 28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