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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捷佳伟创: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建设内容、变更实施地点及延期的公告2023-04-28  

                        证券代码:300724            证券简称:捷佳伟创         公告编号:2023-039



           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建设内容、变更实施地点

                             及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建设内容、变更实施地点及延期的议
案》,拟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
业化项目—大尺寸多腔室扩散炉及 PECVD 设备生产线建设”变更实施地点并延
期,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
化项目—二合一透明导电膜设备(PAR)产业化项目”延期,对“先进半导体装
备(半导体清洗设备及炉管类设备)研发项目”的实施内容进行调整并延期。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159 号文《关于核准深圳市捷佳
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8,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14.16 元,募集
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13,280.00 万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以及其他发行费用人民
币 8,519.64 万元,实际可使用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104,760.36 万元。上述资金于
2018 年 8 月 7 日全部到位,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
出具了“天健验[2018]3-45 号”验资报告。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
      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74 号)同意,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26,480,245 股,发行价格
      为 94.41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49,999.99 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人民
      币 1,879.95 万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48,120.04 万元。上
      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4 月 8 日全部到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已对上述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1 年 4 月 12 日出具了容诚验
      字[2021]361Z0037 号《验资报告》。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171,885.93 万元,募集资
      金账户余额为 178,256.87 万元(含利息、理财收益、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等),具
      体使用情况如下: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序                                  募集资金         调整后投资    累计投入      投资进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备注
号                                承诺投资总额         总额          金额          度
      高效晶硅太阳能电池片设备
1    (新型半导体掺杂沉积工艺光        9,247.21         9,247.21    8,883.90     96.07%       已结项
     伏设备)制造生产线建设项目
     智能全自动晶体硅太阳能电池
2                                      9,726.99         9,726.99    8,079.74     83.07%       已结项
      片设备制造生产线建设项目
     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片智能制造
3                                     33,005.37                -            -      -          已终止
         车间系统产业化项目
4       研发检测中心建设项目          15,015.52        15,015.52    6,763.41      45.04% 已终止
5    国内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4,332.00                                               已终止
6           补充流动资金              27,895.36        27,895.36   28,311.94    101.49%       已结项
     湿法工艺光伏设备生产线建设
7                                      5,537.91         5,537.91    5,396.91     97.45%       已结项
                项目
     高效新型晶体硅太阳能电池湿
8    法设备及配套智能制造设备生                  -     10,000.00    9,676.78      96.77% 已结项
            产线建设项目
     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
9    项目—大尺寸多腔室扩散炉及                  -     28,672.95    6,974.70     24.33%
     PECVD 设备生产线建设
              合计                   104,760.36       106,095.94   74,087.38              -
       (1)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19 年 9
月 17 日召开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
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将“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片智能制造车间系统产业化项目”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中的 10,000.00 万元用于新项目“高效新型晶体硅太阳
能电池湿法设备及配套智能制造设备生产线建设项目”。

       (2)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0
年 11 月 12 日召开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
途的议案》,同意终止“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片智能制造车间系统产业化项目”及
“国内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并将该项目的募集资金余额共计 28,672.95 万
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银行理财产品利息扣除手续费的净额)
调整用于新项目“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大尺寸多腔室扩散炉及
PECVD 设备生产线建设”。

       (3)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2 年 5 月
18 日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终止“研发检测中心建设项
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人民币 8,784.95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并
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等,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性补
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募集前承诺    募集后承诺    累计投入    投资进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      金额         度
        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
 1                                    133,315.52    133,315.52   46,766.49   35.08%
        化项目
        泛半导体装备产业化项目(超
        高效太阳能电池湿法设备及
1.1                                    99,877.18     99,877.18   45,071.84   45.13%
        单层载板式非晶半导体薄膜
        CVD 设备产业化项目)
        二合一透明导电膜设备
1.2                                    33,438.34     33,438.34    1,694.65    5.07%
        (PAR)产业化项目
        先进半导体装备(半导体清洗
 2                                     64,608.67     64,608.67           -          -
        设备及炉管类设备)研发项目
                                      募集前承诺    募集后承诺    累计投入      投资进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       金额          度
 3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50,195.85     50,480.40    51,032.06 101.09%
                  合计                 248,120.04    248,404.59    97,798.55           -


         二、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建设内容、变更实施地点及延期的具
体情况

         (一)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大尺寸多腔室扩散炉及 PECVD
设备生产线建设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及延期的情况及原因

         1、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及延期的主要原因

         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大尺寸多腔室扩散炉及 PECVD 设备生
产线建设项目原计划通过新建厂房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深圳
市坪山区金辉路与锦绣东路交汇处西北角,项目用地为司法拍卖土地,计划建设
时间 2 年,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为 2022 年 11 月 30 日。本项目计划总投资为
28,672.95 万元,其中建设投资为 13,525.19 万元,土地购置费 8,000 万元,铺底
流动资金为 5,847.76 万元,产业化验证(中试线)为 1,300 万元。项目投资明细
如下表:


 序号                投资项目         拟使用募集资金(万元)      占项目总资金比例
     1               建设投资                       13,525.19                   47.17%
     1.1          建筑工程及设备                    13,195.31                   46.02%
 1.1.1          场地投入及工程费用                   8,616.81                   30.05%
 1.1.2             设备购置费用                      3,989.50                   13.91%
 1.1.3             软件购置费用                       589.00                     2.05%
     1.2         建设工程其他费用                     329.88                     1.15%
     2              土地购置费                       8,000.00                   27.99%
     3             铺底流动资金                      5,847.76                   20.39%
     4         产业化验证(中试线)                  1,300.00                    4.52%
                   合计                             28,672.95                  100.00%


         2020 年 12 月使用该项目募集资金预付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关于深圳市坪
山新区同富裕路旁 G14304-0279 宗地与在建工程拍卖成交余款 6,974.70 万元,
2021 年 5 月办完土地过户登记、取得不动产权证书。

      由于自有厂房建设进度延迟,导致一定程度上延缓了本项目实施进度,为了
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公司拟通过租赁厂地的方式,进行产能建设
及生产,并将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长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同时
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置换该募投项目使用的购买土地用募集资金。

      2、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及延期的具体情况

 募投项目名称           调整事项         变更前                         变更后
                                                          深圳市坪山区兰竹东路 6 号、
                                                          深圳市坪山区石井街道福民
超高效太阳能电
                                   深圳市坪山区金辉       路 3 号、深圳市坪山区石井社
池装备产业化项
                   实施地点        路与锦绣东路交汇       区横塘村 2 号、惠州市大亚湾
目—大尺寸多腔
                                   处西北角               西区龙海二路 313 号、深圳市
室扩散炉及
                                                          坪山区坑梓街道丹梓中路超
PECVD 设备生
                                                          捷工业园
产线建设项目
                   达到预计可使
                                   2022 年 11 月 30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用状态日期


      上述调整后,本项目投资总额不变,变更后项目投资明细如下:


 序号             投资项目            拟使用募集资金(万元)          占项目总资金比例

  1              场地租赁费                           9,917.54                     34.59%

  2              场地装修费                           3,363.15                     11.73%

  3             设备购置费用                          3,989.50                     13.91%

  4             软件购置费用                             589.00                     2.05%

  5             铺底流动资金                          5,847.76                     20.39%

  6        产业化验证(中试线)                       4,966.00                     17.32%

                 合计                               28,672.95                     100.00%


      (二)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二合一透明导电膜设备(PAR)
产业化项目延期的情况及原因
       1、项目延期的原因

       公司拟投资 33,438.34 万元,在深圳市坪山区新建二合一透明导电膜设备
(PAR)产业化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产场地建设、生产设备购置安装和软
件购置。该项目计划建设期为 2 年,完全达产后每年新增 50 套 HJT 电池镀膜设
备(PAR)。由于自有厂房建设进度延迟,导致一定程度上延缓了本项目实施进
度,目前公司正积极推进项目整体建设,经审慎研究,拟将该项目的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时间调整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募投项目名称             调整事项            变更前                 变更后
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
备产业化项目—二合     达到预计可使
                                           2023 年 5 月 31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一透明导电膜设备       用状态日期
(PAR)产业化项目

       (三)先进半导体装备(半导体清洗设备及炉管类设备)研发项目调整建
设内容、延期的情况及原因

       1、项目建设内容调整及延期的原因

       本项目计划建设期为 3 年,拟实施地点为深圳市坪山区金辉路与锦绣东路交
汇处西北角,投资规模为 64,608.67 万元,其中建设投资 14,971.67 万元,样机研
发及测试 49,637.00 万元。投资明细如下表所示:

序号          工程或费用名称           拟使用募集资金 (万元) 占项目总资金比例
  1              建设投资                            14,971.67                  23.17%
 1.1        场地投入及工程费用                        4,725.00                  7.31%
 1.2         设备及软件购置费                        10,246.67                  15.86%
1.2.1        设备购置及安装费                         8,659.67                  13.40%
1.2.2         软件工具购置费                          1,587.00                  2.46%
  2           样机研发及测试                         49,637.00                  76.83%
                合计                                 64,608.67              100.00%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 Cassette-Less 刻蚀设备和单晶圆清洗设备技术的改
进与研发,立式炉管常压化学气相沉积设备、立式炉管低压化学气相沉积设备、
立式炉管低压原子气相沉积设备以及立式炉管 HK ALO/HFO2 工艺设备技术的
改进与研发。

        公司基于对未来发展战略及业务整体布局的考虑,拟对先进半导体装备(半
导体清洗设备及炉管类设备)研发项目建设内容进行调整并将募投项目名称变更
为“第三代半导体装备研发项目”。考虑到自有厂房建设进度,同时结合此次募
投项目建设内容调整,公司重新评估了项目进度,拟将该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
状态时间调整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项目建设内容调整及延期的具体情况

         调整事项                       变更前                            变更后

                           先进半导体装备(半导体清洗
      募投项目名称                                             第三代半导体装备研发项目
                           设备及炉管类设备)研发项目

                           Cassette-Less 刻蚀设备和单晶
                                                             SiC 高温退火炉设备、SiC 高温氧
                               圆清洗设备技术的改进与研
                                                             化炉设备、SiC 外延生长设备、
                           发,立式炉管常压化学气相沉
                                                             SiC 晶体生长设备、SiC 水刀激光
                           积设备、立式炉管低压化学气
         建设内容                                               切割设备、高温 MOCVD
                           相沉积设备、立式炉管低压原
                                                             (HT-MOCVD)设备以及集成电
                           子气相沉积设备以及立式炉管
                                                             路立式氧化扩散设备、气相沉积
                           HK ALO/HFO2 工艺设备技术
                                                                设备等高端工艺设备研发
                                     的改进与研发
 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
                                   2024 年 5 月 31 日               2025 年 12 月 31 日
           日期


        上述调整后,本项目投资总额不变,变更后项目投资明细如下:

序号          工程或费用名称             拟使用募集资金(万元)      占项目总资金比例
 1                  建设投资                            14,406.67                   22.30%
1.1         场地投入及工程费用                           4,725.00                    7.31%
1.2          设备及软件购置费                            9,681.67                   14.99%
1.2.1        设备购置及安装费                            8,240.67                   12.75%
1.2.2         软件工具购置费                             1,441.00                    2.23%
 2            样机研发及测试                            50,202.00                   77.70%
                  合计                                  64,608.67                  100.00%
    三、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建设内容、变更实施地点及延期对公
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建设内容、变更实施地点及延期,是综
合考虑论证了项目建设进度及后续建设需求作出的审慎决定,是公司结合业务发
展规划和实际经营需求进行的适当调整,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发展布局,能够提升
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优化公司资源配置,不会导致主营业务变化和调整,不会
对公司当前和未来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要求。

    四、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1、 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建设内容、变更实施地点及延期的议案》,该事项
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建设内容、变更实施地点及延期是基于公司
发展战略、募投项目的实施规划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的必要调整,有利于优化配
置公司内部资源,进一步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

    3、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建设内容、变更实施地点及延
期是公司结合目前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
慎决定,符合公司的业务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4、保荐机构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建设内容、变
更实施地点及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就该事项
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执行。该事
项的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建设内容、变更实施
地点及延期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
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建设内容、变更实施地点及延期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