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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捷佳伟创:监事会决议公告2023-04-28  

                        证券代码:300724           证券简称:捷佳伟创          公告编号:2023-028



           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3 年 4 月 14 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以现场与
通讯相结合的方式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
事 3 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公司《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及《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2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
利润 676,565,919.95 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4,383,842.61 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扣减当年
已分配的利润,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816,563,200.10
元。

       基于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并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在保证公司正常
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积极回报全体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经营成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定的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348,207,59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00 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 69,641,519.20 元(含税)。
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
配。在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如发生变动,按照分配比例不
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请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2 年度利
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监事会认为:《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2 年
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具体内容请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2 年度财
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会计准则进行的
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具体内容请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会
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审议《关于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2023 年公司监事的职务津贴为税前人民币 8 万元/年。同时,2023 年在公司
专职工作的监事按其实际工作岗位领取相应的报酬,未在公司专职工作的监事不
在公司领取报酬。

    具体内容请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 2023
年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公司全体监事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与会监事一致同意将本议案直接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内容遵循了全面性、
重要性、制衡性、适应性和成本效益的原则,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
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具体内容请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2 年度内
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8、审议通过《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相关规定,
也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及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公司
编制的《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请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2 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核,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相关审计资格,
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 2022 年度审计服务
的工作中,恪尽职守,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
因此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担 2023 年度审计工作,
聘期一年。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 2023 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
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
其年度审计报酬事宜并签署相关协议。

    具体内容请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公司《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
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
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1、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建设内容、变更实施地点及
延期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建设内容、变更实施地点及延
期是公司结合目前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
慎决定,符合公司的业务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请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建设内容、变更实施地点及延期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的
要求,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事项。

    具体内容请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合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
的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
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请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4、审议通过《<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审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的程序和决
策合法、有效。《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
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实施 2023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经公司股东
大会批准后,即可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予以实施。

    具体内容请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深圳市捷佳伟
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5、审议通过《<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
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公司的实际情况,能确保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实现股东、公司与激励对象
利益的一致性,增强激励对象的责任感、使命感与工作积极性,以确保公司发展
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具体内容请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深圳市捷佳伟
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6、审议通过《关于核查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进行了核查,相关核查内容如下:
    (1)根据《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确定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公司实施本计划时在公司(含子
公司)任职的核心技术及业务人员,不含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独立董事、
监事、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上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且
不包括外籍员工。

    (2)列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下述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
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
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4)具有《公司
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
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符合《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
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
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本次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前 5 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