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29 证券简称:乐歌股份 公告编号:2018-115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乐歌股份”)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 4,08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4.67%,实际可上市 流通数量为 2,04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2.33%。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2018 年 12 月 3 日(星期一)。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和股本变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045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 (深证上[2017]777 号)同意,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1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 上市,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1,500,000 股。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总股本为 86,000,00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 64,5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5%;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1,500,000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25%。 2018 年 5 月 23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 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向 42 名激励对象授予 1,395,800 股 限制性股票。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 87,395,80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 量为 66,766,439 股(其中,首发前限售股为 64,500,000 股,首发后限售股为 2,266,43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6.40%。无限售流通股数量为 20,629,36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3.60%。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承诺及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有:寇光武、高原 (一)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承诺 公司股东寇光武、高原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 管理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 该部分股份。 2、本人将严格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关于股东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规 范诚信履行股东的义务。 (二)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承诺 公司股东寇光武、高原承诺: 1、自发行人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承诺人不 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本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 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 2、本承诺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 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发生违反承 诺的情形,无后续追加与股份锁定、减持相关的承诺。 (四)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 形,公司也未对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形。 (五)公司董事会将监督相关股东在出售股份时严格遵守承诺,并在定期报 告中持续披露股东履行股份限售承诺情况。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2018 年 12 月 3 日(星期一)。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 4,08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4.67%,实际 可上市流通数量为 2,04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2.33%。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 2 名自然人股东。 4、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 单位:股 本次实际可 所持限售条 本次申请解 序号 股东全称 上市流通数 备注 件股份总数 除限售数量 量 1 寇光武 2,040,000 2,040,000 0 注1 2 高原 2,040,000 2,040,000 2,040,000 3 合计 4,080,000 4,080,000 2,040,000 备注 1、股东寇光武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2,040,000 股,本次申请解除 限售股份数量为 2,040,000 股,其中 2,040,000 股处于质押状态,故本次实际可 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 0 股。上述质押股份在解除质押冻结状态后即可上市流通。 (五)上述股东减持上述股份时还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 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 四、股本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增加 减少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66,766,439 76.40% 0 4,080,000 62,686,439 71.70% 首发前限售股 64,500,000 73.80% 0 4,080,000 60,420,000 69.10% 股权激励限售股 1,395,800 1.60% 0 0 1,395,800 1.60% 高管锁定股 870,639 1.00% 0 0 870,639 1.00%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20,629,361 23.60% 4,080,000 0 24,709,361 28.30% 三、总股本 87,395,800 100.00% 4,080,000 4,080,000 87,395,800 100.00%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国泰君安认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 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 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 确、完整。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1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