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歌股份:关于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2019-01-08
证券代码:300729 证券简称:乐歌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0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19年1 月 7 日
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根据公司目前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在募投项目实施
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募投项目进行延期,现
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2045 号文“关于核准乐歌人体工
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向社会公开发行 2,150 万股人民币
普通股(A 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16.06 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 345,29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54,806,603.79 元后,合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90,483,396.21
元,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
报字[2017]第 ZF10930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述
根据《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
明书》披露,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拟投资额
序号 项目名称
(万元) (万元)
年产 100 万台显示器支架及
1 23,589.00 14,313.91
35 万台升降台(桌)项目
2 模具中心升级项目 5,735.00 3,480.02
3 研发、设计中心升级项目 8,547.00 5,186.36
4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6,068.05
合计 47,871.00 29,048.34
三、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和原因
1、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当前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
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调整前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调整前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序号 募投项目名称
日期 日期
年产 100 万台显示器支架及 35
1 2019 年 03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万台升降台(桌)项目
2 模具中心升级项目 2019 年 03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3 研发、设计中心升级项目 2019 年 03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1、年产 100 万台显示器支架及 35 万台升降台(桌)项目
该项目建设过程中,由于相关规划设计、招投标、规划审批、设备选型及采购周
期等事项耗时较原预期有所延长,公司结合目前该项目的实施进度、实际建设周期,
拟对投资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为了降低募集资金的投资风险,根
据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并经过谨慎的研究论证,公司拟调整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将
“年产 100 万台显示器支架及 35 万台升降台(桌)项目”延长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模具中心升级项目和研发、设计中心升级项目
公司根据实际运营情况、市场形势及未来行业技术的发展方向对上述项目进行阶
段性投入。为了降低募集资金的投资风险、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时为避免出现
盲目投入,造成资源浪费,公司拟合理调整上述项目的实施进度。公司本着对股东负
责及谨慎投资的原则,拟将“模具中心升级项目”和“研发、设计中心升级项目”延
期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四、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募投项目的
延期未改变项目实施主体、项目投向、项目基本实施内容、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
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
益的情形。
本次对募投项目进行延期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符合公司实际经
营情况和长远发展规划。公司将加强对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把控和监督,促使项目按
计划顺利、高质量实施。
五、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相关审批程序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公司第三届
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公司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本次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审核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作出的审慎决
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长远发展规划,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影响,不
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
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事项。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监
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而作出的谨慎决定,不
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能够有效提高募投项目的实施质量。公司本次募
投项目延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有关规定的情形。监事会同
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
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同时,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不利影响,亦不会对公司
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本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关于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 月 7 日